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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2/2019-20829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环境执法
  •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19-08-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19年度温州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补偿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21 16:50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温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温政办〔2016〕132号)的要求和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19年温州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补偿资金的通知》(温财预〔2019〕476号)精神,拟将2019年度温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补偿资金(第一批)139.25万元下达给泽雅镇用于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19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808室,联系电话:88523713,传真:86293151。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