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区财政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区财政局(国资办)广大干部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紧扣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64.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9.7%。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8.02亿元,同比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9.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增值税15.04亿元(其中改征增值税5.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5%,同比增长1.7%;企业所得税7.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7%,同比增长14.4%;个人所得税1.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9.7%,同比增长70.5%;城建税2.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4%,同比增长6.2%;房产税1.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9%,同比增长13.0%;土地增值税2.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0%,同比增长59.2%;城镇土地使用税36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5%,同比增长72.8%;耕地占用税63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3.2%,同比下降6.4%;其他各税70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9.8%,同比下降7.9%;专项收入1.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7%,同比增长8.8%;罚没收入23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1.4%,同比下降67.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0%;其他收入3.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4884.0%,同比增长20.6% (其他收入金额较大主要为:一是根据浙财预〔2016〕57号文件规定,2018年起诉讼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二是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上介)。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支出52.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0%,同比增长17.8%,主要为我区继续加大教育、科技、环保等方面的支出、涉企补助刚性兑付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等多方面因素。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情况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4%,同比增长28.5%;(主要为涉企专项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5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1%,同比下降8.0%;
(3)公共安全支出5.9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0%,同比增长30.3%;(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教育支出12.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10.0%;
(5)科学技术支出1.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1%,同比增长11.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2%,同比增长11.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4%,同比增长28.8%;(主要为支出科目调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5.8%;(主要为支出科目调整)
(9)节能环保支出74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0.1%,同比增长54.9%;(主要为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改造、生态区建设等专项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1%,同比增长15.6%;(主要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以及道路清扫等专项支出增加)
(11)农林水支出2.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6%,同比增长15.7%;(主要为上级补助以及上年结余使用进度加快)
(12)交通运输支出46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7%,同比下降63.4%;(主要为上年有新增债券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1%,同比增长3.1%;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8%,同比下降29.1%;(主要为支出科目调整)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5%,同比下降16.9%;(主要为根据规定,部分援助通过线下方式拨付,不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8%,同比增长54.4%;(主要为中央上级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增加)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3%,同比下降29.3%;(主要为上年有大额省级粮食补贴资金专项支出)
(18)其他支出9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3.6%,同比增长83.7%;(主要为镇街其他支出增加)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58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8%,同比增长40.4%。(主要债务规模上升引起利息支出增长)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平衡)情况
经省市决算会审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5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9.66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1.32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8.34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69亿元,调入资金15.2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3亿元,收入合计64.7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9.4亿元(系上解省市财政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49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8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1亿元,支出合计64.78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8年,瓯海区财政补充用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49万元,未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基金净增加9249万元,基金余额由195万元增至9444万元。2018年预算周转金规模未变化,余额780万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3.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7%,同比下降2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66亿元(其中村二、三产出让收入16.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3%,同比下降27.5%;彩票公益金收入4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0%,同比下降55.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1.8%,同比下降53.1%。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8.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5%,同比下降21.0%。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4.52亿元(其中村二、三产支出1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8%,同比下降18.5%;(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而引起的支出安排减少)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7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5%,同比增长40.1%;(主要为上级补助增加引起的支出增长)
(3)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0.2%,同比增长17.8%;(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引起的支出增长)
(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6.5%,同比下降63.3%;(主要为上年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经费支出)
(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3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同比增长22.0%。(主要债务规模上升引起利息支出增长)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体(平衡)情况
经省市决算会审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26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5.76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0.27亿元,新增债券收入7.60亿元,收入合计76.89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56亿元,调出资金15.2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05亿元,支出合计76.89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2.7%;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2.7%。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2018〕26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或有债务的通知》(浙财预〔2018〕34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9.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9.45亿元。
2.结构
2018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9.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89亿元,占25.1%;专项债务59.44亿元,占74.9%。
3.使用
通过积极向上争取,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8.9亿元,其中:用于城乡建设6500万元,占7.3%;棚改项目7.60亿元,占85.4%;教育事业6500万元,占7.3%。
4.偿还
2018年,我区向省财政厅争取到或有债务转政府债务置换债券9.73亿元,再融资债券2.93亿元,共计12.66亿元。用于偿还或有债务转政府债务9.73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35亿元。
(五)列入人代会审查的6个重点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上人代会审查的6个重点审查部门的情况如下:
区发展和改革局:年初预算安排2079.81万元,上级补助111.37万元,年中追加调整614.60万元,年中追减调整35.06万元,全年支出2758.64万元,总预算执行率99.56%。
区科学技术局:年初预算安排5136.23万元,年中追加调整4730.37万元,年中追减调整335.57万元,上年结余23.28万元,上级补助1550.42万元,全年支出10919.58万元,总预算执行率98.33%。
区民政局:年初预算安排6538.2万元,上年结余1695.3万元,上级补助985.16万元,年中追加调整1741.27万元,全年支出9771.36万元,总预算执行率89.15%。
区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安排8141万元,上级补助3735.88万元,上年结余2215.83万元,年中追加调整2166.15万元,全年支出13664.68万元,总预算执行率84.04%。
区生态环境分局:年初预算安排3764.55万元,上级补助662.2万元,上年结余1253.18万元,年中追加调整740.96万元,年中追减调整25.18万元,全年支出5525.8万元,总预算执行率86.39%。
区应急管理局:年初预算安排1273.66万元,上级补助34.8万元,年中追加调整287.14万元,全年支出为1509.83万元,总预算执行率94.62%。
二、主要财政工作措施
(一)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可用财力大幅提升。围绕人大通过的全年收入目标,科学、合理分配财政及税务部门的征收任务,加强协作、互通有无,确保顺利完成收入目标。加强与市财政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收入结算,全年土地出让分成收入51.66亿元,为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及“精建精美”建设等提供资金保障。持续改善财政收入的质量与效益,全区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86.0%,地方收入质量提升明显。抓好税源培育“八大行动”,强化镇街税源培育主体责任,积极培育优质税源,全年百强企业税收收入41.40亿元,同比增长19.8%,优质税源培育提升明显。
(二)着力抓创新、强管理,各项改革持续深化。全力推进国有公司集团化、实体化改革,制定出台改革方案、管理措施及系列监管制度,通过公司合并新设、做大项目、资产注入、内部管理、绩效运行、人员到位等系列工作,成功组建铁投集团、城投集团、科创集团、建设集团及旅投集团,完成第一批评估价6.50亿元的90宗不动产的注资工作。瓯海经投债15亿元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发行。起草《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全年收回结余资金1658万元,调整支出进度偏慢的预算单位项目指标3277万元。组织实施1亿元的财政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管理。
(三)着力优环境、促转型,经济结构不断升级。支持助推“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制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1+1+10”产业政策体系,强化涉企政策“精准辅导”与“刚性兑现”,全年兑付企业补助扶持资金达3.70亿元。落实国家清费减负政策,取消、停征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及群众减轻负担3326万元。完成投资200亿元的温州市最大的高铁新城产城融合综合开发PPP项目合同签订及PPP项目库完善工作。全力打好“五张牌”“四个城区”建设,全年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50.80亿元,落实城中村改造资金107.79亿元,其中权益回购资金79.14亿元,发放过渡费5.27亿元,征迁等其他费用23.38亿元。
(四)着力控支出、惠民生,百姓福祉日益增进。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使有限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民生支出40.30亿元,同比增长19.2%。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安排2.0亿元用于2018年新建的13所公办幼儿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安排财力16.30亿元,全力做好十大民生实事资金保障。深入推进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和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工作,整合支农专项资金2060万元用于扶持103个经济薄弱村。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安排1.40亿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落实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垫付6个街道19个村二、三产返回安置用地土地出让金1.52亿元,结算返还2个街道4个村级三产留地指标出让收益15.89亿元。
(五)着力重监管、提质效,财政运行稳步向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选择14个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评价资金量1.54亿元。出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首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年终考绩奖相挂钩,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加强工程项目结算评审,全年审核工程结算项目491个,送审造价3.37亿元,审定造价3.10亿元,净核减2745万元,净核减率8.1%。开展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情况清查、全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镇街往来款清理、扶贫领域专项督查等9大检查,强化日常监管。
(六)着力防风险、重规范,隐性债务有序化解。按照“底数清、结构清、风险清、责任清”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严格核查隐性债务并制定化债计划,多渠道筹措安排化债资金,提早超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合法合规确定棚户区改造贷款期限,推进债务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筹措,组织申报和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共计8.9亿元,有力支持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各项工作。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整改督查专班,重点对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三个不得立项”等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预警机制,对风险提前进行把控与监测,确保平稳有序地推进各项计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加上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将带来新的政策性减收;支出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改变,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增长,各部门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在财政管理过程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门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有待加强、税源培育不够充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进一步加强防范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领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开启改革开放新征程和深化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更是瓯海进入亚运时代、加快转型发展、实现精彩蝶变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度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奋力前行,为“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新功立新业,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附表:1. 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 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含本级)支出决算表
3. 2018年瓯海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表
4. 2018年瓯海区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5. 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6. 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7. 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8. 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9. 2018年瓯海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支出决算表
10. 2018年瓯海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决算表
11. 2018年瓯海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
12. 2018年瓯海区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13. 2018年瓯海区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14.2018年瓯海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表
15.2018年瓯海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表
详情请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