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关于“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的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袁家军省长“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列出清单、强化检查、严格整改”的要求,深入分析、精准研判现阶段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面临的各种风险隐患,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和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打击一批“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整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一批安全事故隐患,严肃惩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突出重点设备、重点场所(单位)。
1.承压类特种设备。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特别是盛装和输送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液化气体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充装溶解乙炔、氢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氧气、液氯等易燃易爆、助燃、有毒介质的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锅炉,特别是新安装、“煤改气”、纳入淘汰或淘汰改造过程中的燃煤小锅炉、电站锅炉等;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气瓶阀等安全附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2.机电类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电梯,特别是根据维保、检验以及日常安全监察、举报投诉等情况梳理出的高事故风险电梯,以及“三无”电梯;大型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观光列车等。
3.重点场所(单位)。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热电企业、化工企业、货运港口、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等。
(二)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两有证”(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设备依法检验合格)、“一预案”(应急预案并演练),以及特种设备自行检查、维护保养、运行状况、人员培训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2.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或充装不合格、超期未检、报废或改造翻新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以及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的;
3.未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未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4.超过规定的参数范围等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的;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失灵时,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而继续使用的;
6.对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问题超期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改正的,妨碍或拒绝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监察执法的;
7.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的,特种设备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
8.已经报停擅自使用特种设备的;
9.其他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各地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确保此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强化问题导向。一是深入分析研判检验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切实摸清辖区内特种设备底数和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源头治理管控,重点关注近年来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单位,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单位;三是同步做好数据库核查和清理工作,实施数据库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状况明。
2.坚持边查边改。一是坚持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抽查、督查、监察执法同步开展,采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列出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二是指导企业应用《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积极帮助企业提高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能力;三是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做到迅速核查、迅速处置、及时回复。
3.实行闭环管理。一是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进行警示性约谈;二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及时检查确认企业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特种设备依法采取停用等行政强制措施;三是对发现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4.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全面自查自纠,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配足持证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落实应急人员、应急装备物品和应急措施。
四、工作步骤
此次“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16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化推进,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贯彻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8月17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的配合联动,通过监督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持续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重点范围内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采取“回头看”、“暗访”等形式,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对严重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坚决责令停止使用,督促落实停用措施,必要时报告或提请当地政府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全面总结此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梳理提炼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所于2019年11月2日前向区局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市场监管所要把做好70周年大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强化“100-1=0”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全力以赴,确保每一项措施有人管、有人抓,切实做到守土尽责、守土安全。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积极发挥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作用,及时通报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推动各阶段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确保取得预期成果。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应急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做好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国庆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应急人员在岗待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营造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特种设备科 陈昭东,电话:0577-88527152。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