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19-20626
  • 文件编号:温瓯民〔2019〕96号
  • 主题分类:低保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9-08-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19年4月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0 16:31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4月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温民助〔2019〕77号)精神,决定发放我区相关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4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为3.3%。根据价格补贴机制规定,决定发放困难群众4月价格补贴。

二、此次物价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和支宁返温人员。具有多重身份的受补贴对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价格补贴。

三、2019年4月份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标准: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发放标准为每人40元。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价格补贴金额的50%发放,放标准为每人20元。

(三)支宁返温人员的补助参照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每人发放20元。

四、以上所需按原渠道列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编制、落实所需资金,确保在7月28日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联系人:区民政局陈晓锋,联系电话:88590868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加义,联系电话:86052925

 

附件:2019年4月困难群众价格补贴资金安排表.pdf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