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听证告知书
(编号:温土资瓯听告[2019]54号)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村及相关权利人:
因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校区扩建工程(低效用地)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3992公顷(5.988亩),其中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0.1604公顷(2.406亩)、一般建设用地0.2388公顷(3.582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已经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为温土资瓯征补[2019]54号(详见附件)。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现将征地听证告知书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告知你村,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村相关权利人。如需申请听证的,请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校区扩建工程(低效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温土资瓯征补[2019]54号)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
2019年7月9日
联系电话: 0577-86098081
联系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11号405室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温土资瓯征补[2019]54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校区扩建工程(低效用地)。
2、项目用地位置: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村。
3、项目用地面积:0.3992公顷(5.988亩), 其中:征收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村集体土地0.3992公顷(5.988亩),其中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0.1604公顷(2.406亩)、一般建设用地0.2388公顷(3.582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关于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办[2014]111号)文件 。
三、征地补偿标准:
1、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地类 | 面 积 (亩) | 补偿标准 (万元/亩) | 补偿金额 (万元) | 备 注 |
农用地(除菜地、10米以上林地外) | 0 | 7.2 | 0 | |
菜地 | 0 | 8.4 | 0 | |
建设用地 | 3.582 | 7.2 | 25.7904 | |
建设用地 (城镇低效用地A) | 2.406 | 7.2 | 17.3232 | |
建设用地 (城镇低效用地B) | 0 | 8.4 | 0 | |
建设用地 (城镇低效用地C) | 0 | 7.2 | 0 |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实补偿。
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6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144.36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9 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