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做好山根社区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方案报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9 09:41 访问次数: 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浙江云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茶山街道山根旅村建设项目系贵公司负责整体开发,其中将可能涉及姜立昌民居、姜应庚民居、谢氏民居、姜洪义民居等4 处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登录点的维护修缮和利用开发。从贵公司开发建设以来,我局已在不同场合和通过各种途径提出工作建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做好执行: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贵公司有关这 4 处“三普登录点”的文物修缮方案,请贵公司及时将修缮方案按要求上报至我局进行审批,审批许可后方可动工修缮,切勿擅自动工修缮。同时,请属地街道和区旅投公司按照职能要求做好督促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