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瓯政发[2017]4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59号》、《温瓯政办明电[2017]400号文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4号》的相关规定,现瞿溪街道对以下农房使用者的农房年限、权属认定调查情况予以公布,若对公布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31日前,到 瞿溪街道4202办公室 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上报瓯海区人民政府予以合法认定。
联系电话:0577-56678169 (瞿溪街道办事处)、0577-86117783 (郭瞿街道国土所)
瓯海区人民政府瞿溪街道办事处
2019年 7 月5 日
申 请 人 | 陈炳荣 | |
不动产坐落 | 瞿溪街道大同村20-21号 | |
间数/层数 | 2间2层 | |
用地面积 | 86.56平方米 | |
房屋面积 | 182.10平方米 | |
四邻 | 东 | 陈锡华 |
南 | 坦 | |
西 | 陈成娒 | |
北 | 水沟 | |
规划用途 | 住宅 | |
建造年份 | 20世纪初 | |
土地情况 | 集体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