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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学年学校领导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6 16:46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

为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学校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激发干部活力,推进美好教育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82号)、《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瓯委改〔20185号)精神,现就2018学年度学校领导人员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正副校长、园长、书记(以下简称学校领导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98月份起。

三、考核原则

()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根据考核内容和具体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 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重点考核各对象的学年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

() 全面考核、综合评定。采用个人自评、教师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 统一标准、分类考核。对学校领导人员考核统一标准、规范程序,根据学段、办学规模、基础条件等不同情况,分组实施、分类评定。

  四、考核办法

() 方式和程序

  1. 动员述职。各学校召开动员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学校班子口头述职,时间约15分钟,其他领导人员书面述职(校级领导人员材料提前在学校公示)。

  2. 民主测评。由与会的所在学校教职工对学校领导人员进行现场民主测评,评议结果由局派考核小组负责统计。

  3. 座谈了解。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教师等人员代表座谈,深入了解学校领导人员的工作情况。

4. 确定等次。局党委讨论确定学校领导人员的学年绩效考核等次。

5. 考核反馈。局党委确定的等次名单分别反馈学校及考核对象。

() 内容和分值

主要考核学校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学成果、办学特色、民主管理、规范办学、专业发展、队伍建设、校园安全、群众满意等内容。对学校领导人员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领导人员学年绩效考核总分100分,分为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组织综评、民主测评3个项目。

1. 学校发展性评价(50分)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暨办学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对各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学校考核分数折算后赋予每位学校领导人员考核得分。

2. 组织综评(40分)

局领导班子根据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教师谈话内容、个人能力素养等情况,对学校领导人员分别进行综合评价(20分)。

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根据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对学校领导人员分别进行综合评价(20分),考核内容见附件,百分制计分后按权重折算赋分。

3. 民主测评(10分)

民主测评会教职工参与率一般不低于90%,测评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按优职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有效票数(空白票不记入有效票)×权重分。

五、等次确定相关事项

() 等次类别。根据得分情况,在不同学段进行评议,学校领导人员按正、副校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档次,比例为一等不超过30%,三、四等原则上不低于10%

() 拟定为二等的对象,如果其得分排名在参评总人数前40%,且总得分达第一名95%(含)以上的,可予以提档。

() 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领导人员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等。

1. 因领导工作不力,致使教职员工因违反教育法规而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理,或教职员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2. 因管理工作不当,学校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一定影响的;

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被上级部门查实的;

4. 学生明眸皓齿工程、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工作推进不力的;

5. 其他给学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 对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负面影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确定为三或四等。

1. 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等原因,致使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刑事犯罪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事故,重大考试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在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中不达标的;

2. 学校存在违规收费或违反财务纪律现象或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的;

3. 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被上级部门查实且情节严重的;

5.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连续三年下降的;

6. 其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六、结果运用

() 学校领导人员的学年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一考两用,同时作为全员绩效考核结果(副职学校领导人员还作为确定管理岗位奖发放系数的依据),不占教师考核等次比例。学年度考核优职等次人员从绩效考核一等的人员中产生,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从绩效考核三、四等的人员中产生

() 绩效考核奖发放系数分别为一等1.1、二等1.0、三等0.9、四等0.5

七、有关要求

() 区教育局成立学校领导人员学年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

() 述职报告要针对学年初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门见山、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 学年中途调动的学校领导人员在调入单位测评,当年新提任领导人员参加考核。

本通知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瓯海区教育局校级领导人员学年考核职能科室赋分办法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7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教育局校级领导人员学年考核职能科室赋分办法

指标名称

考核

分值

考核内容

赋分办法、扣分标准

自我阐述

自评分

复评分

责任科室

计划制定与实施、政务宣传、会议考勤、紧急信息上报、外出请假与值班

10

年度计划及时制订上报,并按计划开展、完成学年任务(2分);确定人员负责宣传,政务信息上报和录用(2分);会议考勤纪律(2分)外出履行审批、报告制度(2分)落实值班工作(2分)

以计划、总结、平时观察情况赋分;以信息上传数量、质量赋分;每出现旷会、紧急信息迟报瞒报、值班工作不落实视情节扣分,本项目扣完为止




办公室

师德师风、绩效工资分配、学校人事与工资管理

10

依法治校(2分)教师有偿补课(2分)、中层干部聘任规范(2分)制订有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关爱教师(2分)规范学校请销假制度、杜绝在编不在岗2分)

出现不规范现象视情节扣分,本项目扣完为止。




组织人事科、工会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

15

学校党建情况(6分)清廉校园建设(3分)个人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生活作风情况(3分)对局交办信访件积极处理、维稳工作到位。(3分)

出现不规范现象视情节扣分,本项目扣完为止。




局机关党委(党群服务、信访巡察中心)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15

中小学德育、教学、班主任、校本研修(教研组或备课组)、年级组等计划制定与落实情况(2分);德育过程管理到位情况(3分);教学新常规各环节管理(备课、课堂教学、听课、作业批改、辅导、课外活动和教学评价)落实情况(4分);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情况(2分);中小学规范招生和编班情况(2分);新优质学校培育和内涵项目实施情况(2分)。

根据相关资料上报情况、平时督查和观察情况赋分




义教职教科,教师发展中心

幼儿园园务、保教、德育、教研组、班务等计划制定与实施情况(2分);教育教学常规(备课、课堂教学、听课、半日跟岗活动等)过程环节落实情况(6分);幼儿园园本研修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3分)幼儿园规范招生和编班情况(2分);幼儿园品质培育和内涵项目实施情况(2分)。

根据相关资料上报情况、平时督查和观察情况赋分




学前教育科,教师发展中心

校园硬件、文化建设与体卫艺

10

推进美好校园建设,规范做好学校基建(2分);加强学校团建、少先队工作,师生精神状态良好(2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持c证率、视力防控、等达到规定要求,无疫情失控、食物中毒。(6分)

监测数据、上报资料、创建和活动开展、平时观察和了解等情况。有关执法检查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体卫艺科、基建中心

财务管理及财务制度

10

严格执行上级财务制度,合理开支,财务管理规范(3分);各类财务报表及时(2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2分);重视财务人员培养,指导监督学校报账员核算工作(2分)。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账务,接受监督(1分)

财务投诉属实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完3分;各类报表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视规范情况酌情扣分;重视财务人员程度,由报账员酌情量分;账目不公开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计财科

校园安全

10

1.安全制度建设(3分):校园安全组织机构健全1人,落实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1分,落实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隐患排查制度1分;

2.安全宣传教育(2分):按规定开展交通、消防、防溺水、防欺凌、反恐怖、饮食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得1分,按规定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得1分;

3.安全工作成效(5分):无学生非正常死亡1分,无安全责任事故1分,无食物中毒事件1分,无卫生疫情失控事件1分,无被平安检查通报内容1分。

上报资料、创建和活动开展、平时观察和了解等情况;相关事件发生和处置情况。上级安全检查出现负面通报等情况一票否决。




校园安全科

专项、临时任务完成情况

20

平时布置专项任务(会议承接、培训学习、材料报表、工作配合等)

视情赋分、扣分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