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4/2019-18842
  • 文件编号:温瓯市监〔2019〕62号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监管
  •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06-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19年瓯海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6 14:39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瓯海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2019年瓯海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省食品安全区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实现创建目标,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攻坚行动,加大各项创建工作攻坚力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积极排查整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进日常监管痕迹化、信息化制度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创建工作浓厚氛围,确保实现全区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个目标,圆满完成创建省食品安全区的任务。

二、工作内容

   《2019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暗查暗访评分规则》中涉及到市场监管职能的点位监管到位,确保省级验收时不失分。

三、专项督查方式

1.局机关下派人员按照《局机关下派人员安排表》(详见附件一),于6月11日(周二)开始规范着装到基层所上班,协助开展工作(局机关下派人员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时间,如需请假,请书面请假并经潘凛溥副局长审批同意后,将请假单交组织人事科备查)。局分管领导到各联系所开展督查指导,每周不少于一天。局机关下派人员每周二、三、四三天派驻基层站所进行监管工作,具体分工接受辖区市场监管所统一安排。

2. 局机关下派人员在认真学习研读《评价细则》及《评价方案》等文件的基础上对分工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职,对片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检查全覆盖,对包片的区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帮助基层所开展食安区创建、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宣教工作,提升片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知晓率、创建支持率、科普知识知晓率。

3、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科室职能做好业务指导督促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合)做好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督查,对局机关下派人员工作不负责,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将启动约谈、考绩扣分等措施。如在省级验收期间明察暗访被发现问题出现扣分情况,则负责该点位的局机关下派人员负连带责任。

4、市场开发中心做好工作人员合理分工,开展下属农贸市场管理和巡查工作。

5、创建办督查小组人员安排详见附件二。

 

附件:

1、局机关下派人员安排表

2、创建办督查小组人员安排表

 温瓯市监(2019)62号.pdf

附件二 创建办督查小组人员安排表.docx附件一 局机关下派人员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