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现将《瓯海区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浙教法〔2019〕28号)、《温州市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温教法〔2019〕4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围绕“就学”“从教”“办学”“减负”四类教育公共服务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关注的“就学”“从教”“办学”“减负”等教育热点问题,按照“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总体要求,高质量完成所有民生事项开通网上办理、8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掌上办”目标,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用跑”和“办得快”“办得好”转变,着力构建省心、贴心、顺心、舒心的教育公共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 坚持高效便捷,优化“就学”服务
1. 新生入学更简化。在2018年率全省之先推出义务教育入学“零证明”的基础上,2019年4月底前,完善瓯海区智慧教育云平台“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接入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端口,实现招生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叠加施教区信息和招生政策查询,方便群众查询学校施教区划分和有关招生政策。采用“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行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对接市大数据中心,整合打通户籍、不动产、居住证、社保等各类政务信息,共享大数据资源实行网上核验;根据入学信息核验结果,在网上实行分批次录取,家长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实现报名、核验、录取、查询网上全流程办理,打响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零次跑”品牌。2019年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入园报名无纸化工作,2020学年全区公办幼儿园实现网上报名。(责任科室:义务教育科、学前教育科)
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继续推行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出台《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基层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科室:义务教育科)
2. 学籍业务更简便。优化中小学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业务办理流程,依托浙江省学籍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在线共享,简化纸质证明,取消需要多方盖章的审核材料,提供网上、掌上申请通道。2019年6月底前,中小学学籍业务办理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依托温州“瓯E通”平台,2020年底前,实现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初中阶段学历证明“掌上办理”,基本消除学生、家长来回奔波现象。(责任科室:义务教育科)
3. 教育缴费更快捷。拓展各级各类教育缴费渠道,2019年底前,确保公办学校学生学费及教育考试收费全面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加强与银联、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收费项目掌上办。(责任科室:计财科)
4. 教育资助更精准。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资助申请办理平台和移动APP,优化奖助学金、营养餐等各类教育资助业务办理流程,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2019年底前,接入社会综合救助平台,全面实现“应助尽助”;简化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申请办理环节,申请提交后,由所在学校代跑代办,实现精准资助。(责任科室:计财科)
5. 中考加分更便利。依托“浙里办”APP与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联合区民宗、外事、统战等部门,2019年6月前实现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和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一件事联办”,实现“跑多部门、跑多次”变“跑一个部门、最多跑一次”。(责任科室:义务教育科)
6. 考试服务更完善。依托考试服务平台,2019年6月底前,实现 95%以上专业自学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成绩查询、证明补办等在线办理。(责任科室:教育考试中心)
7. 校内托管更省心。普遍建立小学弹性离校制度,继续全面开展校内托管服务,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托管服务。2019年秋季开学前,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申请、审核、缴费等服务环节。(责任科室:体卫艺科)
8. 教育资源更均衡。全面推广云图书馆应用,实现云图书馆中小学覆盖面达100%。(责任单位:教育装备中心)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在全区推广中小学生在线答疑平台,100余名区级骨干教师常态化开展答疑,惠及全区中小学生。推进15所中小学校网络结对帮扶。(责任科室:教师发展中心、义务教育科)
(二) 加强放管结合,优化“从教”服务
9. 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全流程主动服务。借助微信、窗口咨询等方式,拓宽教师资格认定各个阶段的咨询路径;省去现场确认环节,通过线上提交材料和快递送达方式,实现“零次跑”。对于温州大学等“大客户”,推行“上门办”服务。(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10. 教师评职评优在线办理。依托温州教育人事大数据管理系统,简化教师评职评优申报材料。2019年底前实现教师职称评审、骨干评选事项信息申报、数据核验、核查评审、结果公布等“一网式”全流程在线办理;2020 年底前,实现中小学教师评优评先与表彰表扬在线办理。(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11. 教师职称评审“自主办”。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在2018年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新桥中学、南白象第一小学等3所学校试点基础上,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教育集团或学校自主评审,实现100%学校自主评聘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12. 推出教师培训定制化服务。开展教师专业发展需求调研,分析整理培训需求,确定培训主题内容。针对教师培训需求,分配落实培训任务,根据“分层分类”培训理念,量身定制培训方案。深化送教下乡项目,按需制订课程,送培训到薄弱学校,提高培训实效性、适切性。教师90学时培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统筹实施区级各学科培训分层办班计划,对培训实行宏观调控,增强分层培训的科学性、有序性。(责任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三)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办学”服务
13. 优化民办教育政策环境。紧扣温州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战略部署,落实温州市民办教育改革“1+9”政策,制定出台符合瓯海实际的民办教育政策,推动民办教育优质、规范、品牌、特色发展,为实施“科教兴区,山水瓯海”战略助力。(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科)
14. 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重点实施好分类管理政策,细化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操作办法,对现有民办学校按照举办者自愿选择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平稳有序推进民办学校选登记工作。现有民办学校(2016 年 11月7日前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到2022年底前完成分类登记。(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科)
15. 实施民办学校审批代办服务。完善行政审批专项工作机制,把服务触角前延后扩到审批全过程,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提供个性化专业指导和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疑难事项,推广实施代办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品牌来瓯办学。(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科)
16. 推行办学审批“一件事”。实施民办学校跨部门网上联合审批。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推进与市监、民政、编办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事体验,实现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联审联办,提高办理时效。配合温州积极参与省级涵盖民办学校设立多部门联办等事项的平台建设,2019年底前,实现“民办学校的筹设审批,正式设立审批、分立审批、合并审批、变更审批、终止审批”以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等 7 个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7个工作日。(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科)
17. 实现民办学校年检“零次跑”。转变服务方式,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由“等上门”变“送上门”,实现教育部门年检“零次跑”。民办学校在完成民政等登记部门的网上预审等前期事项后,后期工作由教育部门免费“帮代办”(教育部门年检时,民办学校的相关材料由检查组人员带回),实现民政部门年检“零次跑”。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由原先的“跑两个部门、跑两次”变“零次跑”。(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科)
18. 完善民办学校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协助社会综合执法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黑白名单”监管机制,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办学市场,优化民营资本办学环境。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提升成果,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与学校招生挂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责任科室:有关职能科室)
(四) 加强智慧管理,推进基层“减负”
19. 推广“之江汇”教育广场系统应用。2019年6月底,完成“之江汇”教育广场教师应用培训;10月底前,基本普及网络学习空间,推动平台和资源规模化、常态化应用。(责任科室:教师发展中心)
20. 推广“浙政钉”应用。推广和规范“浙政钉”群组通信、即时通信、任务交办、会议管理、考勤管理、日程安排等应用。2019年7月底前实现“浙政钉”全覆盖,人员注册激活率达100%、活跃率提升至90%以上,力争各项指标在全区排名前列;9月底前,至少完成在“浙政钉”上架或启用1个微应用。(责任科室: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
21. 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开展校园数字IP广播系统、智慧教室、录播教室、创客空间、数字监控、视频会议等系统建设,基于互联网+,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通过校园OA实现无纸化办公,打通云办公平台,实现PC端、APP端、微信端、钉钉端互联互通,实现管理信息化精准化。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建立学生成长评价系统,实现个性化评价,精准化评价,通过云阅卷平台,记录学生学习过程,通过分析、实现精确教学、智慧教学。(责任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22. 推进教师人事智慧管理。梳理教师日常管理的业务需求,完善基本信息采集,运用国家、省、市教师管理平台的业务数据,通过对接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安和社保等政务数据,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持续创新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教师的多维数据模型,2020年底前基本对接市教育人事大数据管理系统,为实施人事智慧管理、简化教师办事项目奠定基础。(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
23. 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按照“能不跑就不跑、能不盖章就不盖章、能无纸化就无纸化、能线上就不线下、能放权就放权”的思路,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中小学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中小学教师论文(课题)评比、校(园)长请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学校教师工资审核、教育评估等事项,2019年底前全面无纸化办公,实现“零次跑”。学校报账员报销实现“最多跑一次”。30年教龄荣誉证书发放审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等民生事项,只需凭一张申请表、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即可申请办理,实行“一证通办”。(责任科室:有关职能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成立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跑改”工作专班,具体由民办教育科牵头协调。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要有专人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所有学校、所有教师、部分学生要在浙江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做到“一校一号”“一师一号”“一生一号”。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和工作对接,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数据融会贯通,共同推动方案落地。
(二) 强化方案落实。各科室、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内容,按照“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人员、有节点、有评估”的要求,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积极探索创新,推出更多接地气、解民忧、暖人心的创新之举,更好地解决教育服务领域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使群众拥有更多的教育改革获得感。
(三)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机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掌握改革推进进度,强化监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及时进行约谈和督办。
(四) 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宣传改革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附件:温瓯教民〔2019〕127号 最多跑一次工作改革进度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