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19-20086
  • 文件编号:温瓯民〔2019〕57号
  • 主题分类:特困人员供养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9-06-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拨2019年度区级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13:10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工作,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号)和《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请示》的抄告(温瓯政办抄〔2019〕3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区级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特困人员生活供养(伙食费、门诊医疗费、零用钱、丧葬费、服装费)和管理经费等支出。各街镇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建立专项科目。

二、各街镇要高度重视集中供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关心供养对象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项经费在2019年年初社会救济经费中列支。

 

附件:2019年集中供养资金分配表.pdf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