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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9-06-24 10:31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李海燕代表:

你在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尽快开展我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对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起到一定的作用。关于尽快开展我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的建议很好,我们非常赞同。

我们对全区学校教室灯光进行了普查。2014—2017年,省、市统一安排改造教室灯光17所,新建学校和校园提升中完成改造提升的共15所,还有37所学校未进行教室灯光改造。今年要全部完成剩余37所学校792个教室灯光改造。4-5月,对我区采用的教室灯光技术参数、评标办法进行论证,并积极与区财政对接落实相关经费;争取在6月底完成前期招投标工作;7-8月由中标公司完成学校教室灯光的供货与安装;9-10月完成教室灯光改造验收等工作。

同时,对在建尚未投用的教育项目,区教育局将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要求根据《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对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的规定,加强教室的采光设计,并由相关建设单位承接改造。通过切实改善中小学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等教学条件,为学生建立良好的视觉环境。

最后,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胡建光   联系电话:0577-8859180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62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