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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4 09:27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单位: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

    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简介: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创建于2013年,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658号,企业租赁温州市瓯海飞达眼镜有限公司的空置的厂房于20167月委托浙江竟成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架、60万副板材眼镜架及100万副TR眼镜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9月通过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温瓯环建〔2016153号),目前尚未通过竣工验收。

现为优化生产车间布局、扩大市场和产能等,企业决定新增喷漆流水线、扩建部分生产设备及产能、调整生产车间的布局、同时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淘汰及更新,最终形成年产10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及100万副TR眼镜的生产规模。改扩建前后,厂区租赁建筑面积不变,均为7000m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

名称

方位

距离

(本项目生产车间

规模

保护级别

温瑞塘河

西

308m,与本项目排放口为325m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最近距离处的坐标为:经度120.59348;纬度27.95868

瓯江

7.8km

大河

最近距离处的坐标为:经度120.602944;纬度28.029850

娄桥安心公寓及周边居民区

娄桥安心公寓

60m

1400户,4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蓝庭国际小区

60m

德信泊林公馆

西南

120m

秀浦家园

西南

220m

社叶村及居民区

330m

800

横屿头村

西南

1140m

2200

陈庄村

西南

2060m

1100

潘桥中学

西南

1900m

2100

竹屿村

西

1580m

1100

鑫汇家园

西

660m

1200

上汇村及居民区

西

200m

2500人,包含上汇村及汇丰公寓、上汇家园等

仙门村

西北

2490m

1200

古岸头村

西北

1520m

1500

下斜村

2420m

1200

吕家降村

1140m

娄桥街道行政村,约280

温州外国语娄桥分校

东北

1520m

办学规模为31个班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东北

2760m


玕南村

东北

1200m

娄桥街道行政村,约为850

娄桥中学

东北

1170m

办学规模30个教学班,在校生1423名,教职员工102人,不含住宿

娄桥第一小学

东北

930m

班级18个,在校学生796人;教职员工45人,不含住宿

娄前村

东北

1270m

1800

娄桥村

东北

1510m

900户,约3535

温州怡宁老年医院

东南

965m

医护人员约600 人, 300 张床位

冬耕小学

东南

1980m

6 个班级,在校生244

东耕村

东南

1900m

娄桥街道行政村,约800

安下村

东南

1950m

娄桥街道行政村,约500

温州逸夫小学

东南

1995m

六个班级

河庄村

东南

1200m

娄桥街道行政村,约300

娄桥安心公寓及周边居民区

娄桥安心公寓

60m

1400户,450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蓝庭国际小区

60m

德信泊林公馆

西南

120m

上汇村及居民区

西

200m

2500人,包含上汇村及汇丰公寓、上汇家园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清洗废水、除尘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输送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水经处理达标纳管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地 表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2、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最大占标率为9.47%,建议评价范围为5km矩形区域。最大占标率1%Pmax10%,建议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存在超标点,可以不设置大气环境保护距离。

食堂油烟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mg/m3的要求,食堂油烟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项目南侧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余各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需采取妥善的处置安排:金属边角料、打磨废渣、废滚筒粒子等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乳化液、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理;项目厂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落实各项固废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①清洗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

②喷漆喷淋废水:漆雾净化喷淋废水循环利用,漆渣定期打捞处理,废水每半个月排一次水量较小,收集后经厂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③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

④注塑机、点焊机、烘干(水夹套)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2、废气:水帘喷漆台吸收后经水雾分离器除湿除雾,尾气一并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夹套冷却+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每个抛光车间集气风量以5000m3/h计,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效率以90%计;对每台割片机设置集尘罩,将割片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后,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整改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您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您对该项目建设运行最担心哪方面的环境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658联系人:程分斌  联系电话:15158685192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7-85556006  

公示单位:温州市亚宝眼镜有限公司

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