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梧田供销合作社:
你社2019年5月28日《关于要求王小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决定:
王小东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三垟供销合作社主任(法定代表人);
免去张佩蓓同志温州市瓯海区三垟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法定代表人)。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