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2/2019-18057
  • 文件编号:温治水办〔2019〕20号
  •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19-04-0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15:21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功能区)治水办(河长办):

现将《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度实施方案


温州市治水办(河长办)

2019年4月3日   


附件

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政办〔2018〕68号),做好2019年市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巩固河道水质整治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治源控污、长效管理”的基本思路,以巩固剿劣成果,确保水质不反弹为重点,结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河道周边污水收集处置设施的建设、整改和运维,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到2019年底,完成省、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确保河道水质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2018年试点镇街建设任务的扫尾工作。分别为鹿城区七都街道,龙湾区蒲州街道,瓯海区泽雅镇,洞头区东屏街道,乐清市城南街道,瑞安市安阳街道,永嘉县枫林镇,文成县南田镇,平阳县腾蛟镇,苍南县炎亭镇,泰顺县司前畲族镇,浙南产业集聚区星海街道。

(二)全面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按照《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2019年,鹿城区、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要完成50%以上所辖乡镇(街道)建设任务,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瓯江口、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等其他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要完成30%以上所辖乡镇(街道)建设任务。根据这一要求,列入2019年“污水零直排区”镇街建设计划的有42个,其中鹿城区6个,分别为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蒲鞋市街道、大南街道、双屿街道、藤桥镇;龙湾区1个,为瑶溪街道;瓯海区4个,分别为娄桥街道、南白象街道、丽岙街道、瓯海经济开发区,洞头区2个,分别为霓屿乡、北岙街道;乐清市6个,分别为磐石镇、南岳镇、南塘镇、翁垟街道、蒲岐镇、雁荡镇;瑞安市5个,分别为陶山镇,飞云街道、东山街道、莘塍街道、云周街道;永嘉县4个,分别为鹤盛镇、巽宅镇、大若岩镇、碧莲镇;文成县2个,分别为黄坦镇、玉壶镇;平阳县3个,为顺溪镇、南雁镇、怀溪镇;苍南县4个,分别为矾山镇、龙港新城、工业园区、藻溪镇;泰顺县5个,分别为百丈镇、筱村镇、龟湖镇、西旸镇、南浦溪镇。

(三)在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的基础上,以易反弹重点河道为核心,优先开展重点河道周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源头治理。2019年,全市围绕 64条易反弹重点河道,开展周边452个生活小区、13个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47个其他类(包括六小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等)等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100个地下排水管网工程项目的建设与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3月底前):围绕全市总体方案确定建设任务和市区及县级城市建成区易反弹重点河道周边区域开展全方位开展排查,全面厘清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各类污染源及排水户现状,形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整治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按照边排查边设计边实施原则,分别围绕镇街、河道,科学拟定治理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完成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8年试点镇街建设任务的扫尾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1月底):开展“污水零直排区”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既定区域内各类区块、地下排水管网的建设和整改,确保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建立健全污水设施运维工作机制,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强化排水户排水行为规范,确保排水许可监管到位;完成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验收、公示工作。

(三)工作考核阶段(12月份):按照建设标准和程序,完成对年度建设任务的工作考核。

四、任务分工

任务分工按照《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政办〔2018〕68号)内容,结合2019年市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具体要求予以细化。镇(街道)是“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单元,县(市、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是所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推进落实“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前期筹备和全面实施工作,确保完成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   

市县两级治水办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

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易反弹重点河道周边生活小区和计划创建的镇街内生活小区类建设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负责指导督促易反弹重点河道周边和计划创建镇街配套管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负责上述区块建设的验收工作。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易反弹重点河道周边和计划创建的镇街内“六小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其他类建设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负责指导督促易反弹重点河道周边和创建镇街配套管网的运维管理,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提升,推进精细化截污纳管;负责上述区块建设和运维的验收工作。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易反弹重点河道周边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计划创建的镇街内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类建设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负责上述区块建设的验收工作。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资金保障,分别负责落实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易反弹重点河道周边片区整治的经费补助方案和工程建设(包括前期调查)经费筹措方案,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管。

市公用集团负责市建成区已移交排水设施(指市政一、二级管网及泵站等)的排查整改,和没有道路建设、单独实施的市政排水设施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作为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高水平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关键举措,将该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地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建立镇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区块建设的工作制度,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落实要素保障。各地要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切实落实资金保障;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开通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审批保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切实落实质量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镇街考核内容。市治水办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问责;同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大禹鼎推荐挂钩,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建设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



附件:

温治水办〔2019〕20号 附件1:温州市2019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镇街任务清单.xls

温治水办〔2019〕20号 附件2:温州市区及县级城市建成区易反弹重点河道清单.xlsx

温治水办〔2019〕20号 附件3:温州市2019年镇街及易反弹重点河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