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进各类教育工作,根据有关单位(学校)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督导专项及有关单位的公用经费193.99万元,作为各督导片区、发展中心、电大、教育局机关公用经费。资金指标详见附件备注。
附件:温瓯教计〔2019〕67号 2019年督导及发展中心、电大培训等经费明细表.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9年4月8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