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级二产标准厂房租赁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和优化产业合理布局,防止在“大拆、大整”后行业发生新的“低、小、散”状态,尽量腾出空间用于成长型、规模上企业生产经营,切实维护企业安全有序生产,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二产标准厂房租赁条件
(一)出租条件
1、出租的二产标准厂房是通过竣工验收,产权明晰,没有经济纠纷,能满足生产经营条件的厂房。
2、租赁企业数量。出租的一幢二产标准厂房限租2家企业,承租的每家企业建筑面积要求在2000平方米以上。禁止一幢楼层出租给多家企业,外贸无加工型企业不作面积限制。
(二)承租企业条件
1、承租企业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禁止产业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入驻。
2、承租企业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用电需进行能评或备案;所有承租企业投资项目需进行环评。承租企业未经规划建设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厂房结构。承租企业装修要符合建筑质量标准和消防等级。
3、承租企业必须是规上、限上、小升规培育企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产税收不低于10万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按1亩计算,产值、税收参照承租企业2018年的统计、税务报表)。贸易类企业产值不低于5000万,亩产税收不低于50万元。
4、企业入驻必须在南白象街道注册,南白象辖区内已注册的企业,特别是类型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予以优先考虑入驻,外贸型、科技型企业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5、厂房自持的申报企业入驻面积至少为一个楼层平面,亩均产值和税收将参照第3条执行,同时消防安全、产业符合整幢厂房功能规划。
二、管理机制
(一)登记备案机制
对二产标准厂房出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1、二产标准厂房出租的行政村在对外出租厂房前,必须到街道进行登记(附件1),经审核同意后与街道签订承诺书(附件2)后方可招租。
2、对现有二产标准厂房出租情况进行定期清理、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对符合产业导向、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亩均税收等要求的,在3个月内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各科室要加强指导、检查和整治力度,并坚决予以查处。
(二)项目准入机制
1、受理。需租赁二产标准厂房生产的企业,由企业主向当地村委会或街道经发办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工业厂房租赁申请表(附件3)、厂房租赁意向协议书、企业承诺书,工业厂房出租登记备案表(附件1)、承租企业上一年的产值税收证明。
2、审核。街道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准入的意见。
3、招租。符合准入的企业进行公开招投标,租金参照政府指导价。
4、办理入驻服务。对审核合格、同意入驻的企业,街道办事处出具准入审核表进行相关手续审批办理,并要对企业做好服务。
(三)项目服务机制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要加强二产标准厂房租赁动态管理工作。
2、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余量二产标准厂房供需信息在街道公众号予以公布,帮助并指导村委会开展空闲厂房招租和承租。
3、加强服务管理。街道要加强对租赁企业的指导、服务、管理,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的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要求,出租方要依法协助街道做好出租二产标准厂房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如果入住企业亩均效益属于淘汰类,将由街道启动退出机制,入住企业与出租方办理租赁合同终止手续,原租赁的二产标准厂房由出租方收回重新出租。对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转租二产标准厂房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整治力度并坚决予以查处。
6、入住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在B级及B级以上的,在政策条件允许下,街道可以予以适当的租金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决定)。
三、 附则
1、 本办法由南白象街道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南白象街道村级二产厂房租赁备案表
2、企业承诺书
3、南白象街道村级二产标准厂房租赁申请表
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白象街道村级二产厂房租赁备案表
镇街: 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企业 名称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电话 | |||
厂房面积 (平方米) | 自用面积 (平方米)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法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镇街 (开发区) 意见 |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镇街:
本企业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知悉《南白象街道村级二产标准厂房租赁管理办法》,本企业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的条件、登记备案制度、现有准入机制、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等要求。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3:
企业名称 | 租赁地址 | |||
企业类型 | 行业类型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职工人数 | |||
企业 基本情况 | 总投资 (万元) | 产值 (万元) | ||
用电量 (千瓦时) | 税收 (万元) | 合计: 国税: 地税: | ||
镇街 (开发区) 审核意见 | 网格干部意见 |
签字 201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
盖章 201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