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废攻坚战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浙环发〔2019〕7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9〕9号)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关于印发<瓯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方案>的通知》(温瓯环〔2018〕1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所要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认真开展,确保完成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不低于96%的工作目标。
二、各基层所要于3月25日前,将2019年需完成危废规范化提升工作的企业清单上报(局大队梳理了2018年危废规范化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3,供各所参考);5月底前,完成相关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核查或技术评估,并督促企业在7月底前落实相关问题整改;8月15日前,完成相关企业所级复核验收,并于每月5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局大队(详见附件4、5)。同时,对2018年度已完成危废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的企业要做好“回头看”,按照第三方核查意见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符合要求。
三、对照瓯海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规范化管指标及现场检查表(附件1、2),做好2018年度危废规范化管理督查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基层所要认真组织学习,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
四、我局将根据各所上报的情况,不定期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同时,将结合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
附件:1. 瓯海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指标及现场检查表
2.瓯海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现场检查表
3.2018年瓯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4.瓯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提升工作进展月度汇总表
5.瓯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提升工作具体月度进展表
联系人:监察大队 刘志华;联系电话:0577-85250816。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
瓯海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现场检查表
考核内容 | 满分 | 得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得分 | 问题记录 |
一、运营管理情况 | 12 | 1.综合利用类单位 (1)各类危险废物(按经核准的大类计算)年度负荷率均达60%以上,得12分。 (2)部分危险废物(计算同上)年度负荷率低于60%,但总年度负荷率达60%以上,得9分。 (3)总年度负荷率在40%~60%之间的,得6分。(4)总年度负荷率在20%~40%之间的,得3分。 (5)总年度负荷率低于20%,得0分。 2.处置类单位(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水煤浆协同处置) (1)年度负荷率达80%以上,得12分;(2)年度负荷率在60%~80%之间的,得9分; (3)年度负荷率在40%~60%之间的,得6分;(4)年度负荷率在20%~40%之间的,得3分; (5)年度负荷率低于20%,得0分。 否决项: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出现超范围、超规模经营行为的。 | 现场检查上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年度汇总数据等资料,并对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批准量。其中,年度负荷率=危险废物年度利用处置量/核准的利用处置能力*100%(数据采用上一年度) | ||
二、贮存设施能力情况 | 6 | 贮存设施能力: (1)满足45日以上的运营贮存需求。得6分。 (2)满足30日至45日的运营贮存需求。得4分。 (3)满足15日至30日的运营贮存需求。得2分。 (4)不能满足15日运营的贮存需求。得0分。 | 贮存能力评估方法:根据危废利用处置设计能力计算每日原料理论入库量(吨数、立方数或包装个数)。对照仓库设计资料或现场核查情况,完成贮存量核算。 | ||
6 | 贮存设施条件: (1)贮存设施完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得6分。 (2)贮存设施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存在如地面防渗层和硬化层局部存在轻微开裂等情况,但二次污染风险可控,得3分。 (3)贮存设施简陋,未达到防风、防雨、防晒等基本要求,有较大二次污染风险,得0分。 | ||||
三、厂区面貌情况 | 12 | (1)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佳,生产设施外观洁净,无杂乱物质堆放,地面干净平整无损,无坑洼积水,车间无跑冒滴漏现象。得12分。 (2)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较好,无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基本没有跑冒滴漏现象,但存在生产设施外观有化学品沾染、地面破损、物质遗撒,厂区有少量积水等情况,得9分。 (3)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不佳,生产设施外观较差,有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地面存在破损及物质遗撒情况,厂区有积水。按3~6分酌情打分。 (4)厂区整体环境差,生产设施外观脏乱,各类物质乱堆乱放,跑冒滴漏、地面破损、物质遗撒、积水等情况严重,得0分。 | 现场检查及记录打分 | ||
四、工艺水平及装备情况 | 12 | (1)生产设备运行全年正常,年检修时间少于30天,设备自动化水平高且有中控设施,得12分。 (2)生产设备运行全年正常,年检修时间少于30天,设备自动化水平高但无中控设施,得10分。 (3)单条生产线年检修时间超过30天,按每超出15天扣2分计算,有多条生产线的每条生产线分开考核,扣完为止。 (4)焚烧处置单位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热灼减率等运行参数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要求,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有一项无法提供资料的,扣4分,扣完为止。 (5)填埋处置单位填埋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表5-1要求各项限值,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有一项未监测扣2分,扣完为止。 (6)工艺列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2017年)》的,加4分,但最终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总分。 | 1.对照《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2017年); 2.查阅资料、参看中控确定设备运行情况。 3.现场检查管线设备老化及自动化水平情况。 | ||
五、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 11 | (1)废水: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按要求设置并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厂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良好;采用成熟、稳定的废水处理工艺及足够的废水处理能力,废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本条总分3分,酌情打分。 (2)废气:按照生产工艺特点,配备具备相应能力的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配备关键因子的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控,废气达标排放;各生产环节的无组织废气配备并运行收集系统,无可见无组织废气冒出;厂区及车间内无明显恶臭及粉尘散逸。本条总分3分,酌情打分。 (3)土壤:对运输、贮存、使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含重金属物质的区域,应实行地面硬化,并严格落实防渗漏泄露措施;参考重点工业企业用地调查的要求,对厂区、厂界的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布点监测,并可出示监测报告;对已污染的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管控和修复措施。本条总分3分,酌情打分。 (4)日常监测:按照规定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得2分,监测项目或监测频次不达要求各扣1分。 | 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报告,检查相关药剂投加记录。 | ||
六、入厂分析能力情况 | 12 | (1)制定了特征污染物针对性强、全面的入厂分析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了入厂污染物控制限值和目标元素的浓度范围。本条满分4分,酌情打分。 (2)建立原料实验分析室,设备配套齐全、正常运行,日常开展设备校正工作。本条满分3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3)按照入厂分析制度严格对每批次来料进行检测(可委托检测),得3分,否则不得分。 (4)配备专职的入厂分析检测人员,得2分,否则不得分。 (5)来料检测结果不满足企业入厂分析制度中制定的入厂要求,但企业仍对该批次来料进行了加工生产,该大项直接判定得0分。 | 1.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确定制度、实验室及人员等情况。 2.检查企业入厂分析报告(自行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 ||
七、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产品判定情况(处置类单位直接得分) | 7 | 利用危险废物产出的产物认定为产品的,必须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有关规定要求。其中: (1)满足相应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3分。 (2)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系列标准或有关环境排放指标,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3分。 (3)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1分。 否决项: 利用危险废物产出的产物,在未满足产品认定要求的情况下仍按照产品出售的。 | 1.检查产品执行标准; 2.检查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3.检查产品销售记录 | ||
八、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3 | 申报登记制度(开展了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核查的可将核查结果作为申报登记):内容齐全准确、数据真实合理,及时申报并上报变更情况等,得3分,未进行申报登记扣2分,内容有误或未及时上报变更情况扣1分。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问询 | ||
3 | 管理计划制度:制定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申报重大改变,得3分,未制定管理计划或备案扣2分,未及时申报重大改变扣1分。 | ||||
2 | 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得2分,未实现电子化得0分。 | ||||
2 | 贮存制度:标识、标签、周知卡制度执行到位,分类存放,得2分,有1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经营记录制度:建立了完善的经营记录簿,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情况,得2分,有1处错误扣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扣完为止。 | ||||
2 |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得1分;每年度组织演练并有总结记录,得1分。 | ||||
2 | 培训制度:每年度组织与固废相关的员工培训,得1分,管理人员对相关管理要求熟悉,得1分。 | ||||
6 | 信息化管理:登录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并按时准确填报数据,总计6分,视情况打分。 | ||||
否决项: (1)新产生危险废物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合法利用处置的。 (2)存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费用通过第三方或个人转手,而未直接与产生单位发生关系的。 | |||||
总分 | 100 | 实际得分 | |||
综合评估标准: 1.总分为100分,综合评估等级分四级: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1-74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出现否决项情况,按实际得分情况评定后,综合评估等级再下降二级。 3.考核年度内企业发生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等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考核得分为0分。 | 综合评估等级 |
附件2
瓯海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现场检查表
考核内容 | 满分 | 得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得分 | 问题记录 | |
一、危废贮存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 | 10 | 贮存能力: (1)贮存设施可满足企业2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废物贮存需求。得10分; (2)贮存设施可满足企业1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废物贮存需求。得5分; (3)贮存设施面积明显偏小,设施内危废堆高偏高。得0分。 | 贮存能力评估方法:根据台账计算每月危废产生数量或方量,并以此结果比对贮存设施面积;现场检查危废贮存设施,对照相关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记录问题后酌情打分。 | |||
10 | 贮存设施硬件条件: (1)贮存设施完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得10分。 (2)贮存设施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存在如地面防渗层和硬化层局部存在轻微开裂等情况,但二次污染风险可控,得5分。 (3)贮存设施简陋,未达到防风、防雨、防晒等基本要求,有较大二次污染风险,得0分。 | |||||
5 | 分类存放情况: 贮存设施内危废按类别分区堆放,间隔明显,包装完好无损,得5分,有一项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 |||||
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10 | 申报登记制度: 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报内容齐全准确、数据真实合理,及时申报并上报变更情况,总计10分,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打分。 开展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核查且结果准确的,加4分(核查结果可作为申报登记),但不得超过该项总分。 | 查阅资料、现场问询 | |||
8 | 信息化管理制度: 登录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并按时准确填报数据,总计8分,视情况打分。 | |||||
3 | 管理计划制度: 制定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申报重大改变,得3分,未制定管理计划或备案扣2分,未及时申报重大改变扣1分。 | |||||
2 | 转移联单制度: 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得2分,未实现电子化得0分。 | |||||
2 | 经营许可制度: 危险废物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并委托利用处置,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4 | 管理台账制度: 按照危险废物小类别代码分别建立相应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4分。有1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得1分;每年度组织演练并有总结记录,得1分。 | |||||
2 | 业务培训: 每年度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得1分;管理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得1分。 | |||||
否决项: (1)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相应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的。 (2)将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第三方或个人委托其全权处置的。 (3)管理台账作假痕迹明显,存在数据伪造、篡改情况的。 (4)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核查结果有重大错误或纰漏的。 | ||||||
三、厂容厂貌 | 12 | (1)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佳,生产设施外观洁净,无杂乱物质堆放,地面干净平整无损,无坑洼积水,车间无跑冒滴漏现象。得12分。 (2)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较好,无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基本没有跑冒滴漏现象,但存在生产设施外观有化学品沾染、地面破损、物质遗撒,厂区有少量积水等情况,得9分。 (3)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不佳,生产设施外观较差,有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地面存在破损及物质遗撒情况,厂区有积水。按3~6分酌情打分。 (4)厂区整体环境差,生产设施外观脏乱,各类物质乱堆乱放,跑冒滴漏、地面破损、物质遗撒、积水等情况严重,得0分。 | 现场检查及记录打分 | |||
四、标签标识执行情况 | 10 | (1)危废产生节点、贮存设施及危废包装物均粘贴了标准的危废标识和标签。该条总计8分,酌情打分。 (2)危废周知卡制度执行到位。得2分。 | 现场检查打分 | |||
五、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无自建设施的企业该条 不打分) | 10 | 废物分析制度: (1)对自行利用处置的危废建立了废物分析制度。内容科学,特征污染因子齐全,污染物浓度限值明确。总计3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2)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得2分,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得1分。 (3)按照废物分析制度对每批次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进行成分检测。总计4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 1.检查分析制度和分析报告; 2.检查监测制度和监测报告; 3.检查项目环评 资料、验收材料。 | |||
10 | 内部管理制度: (1)按照利用处置的危废特性,制定了详细的自行监测制度。得2分。 (2)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制度执行日常监测工作,总计4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3)建立了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情况记录薄,并如实记录利用处置情况,总计4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否决项: (1)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未取得相应环评批复的。 (2)自建利用处置设施非法对外经营的。 (3)自行利用危险废物产出的产物,未能提供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有关产品认定要求的材料,仍对外销售的。 | |||||
总分 | 100(无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企业总分为80) | 实际得分 | ||||
综合评估标准: 1.无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80分,综合评估分四个等级:72-80分为优秀,61-71分为良好,49-60分为合格,48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100分,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1-74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出现否决项情况,按实际得分情况评定后,综合评估等级再下降二级,涉嫌环境违法的应立案查处。 3. 考核年度内企业发生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等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考核得分为0分。 |
附件3
2018年瓯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序号 | 县(市、区) | 2018年年报企业名单 | 2018年规范化管理 工作开展情况 |
1 | 瓯海区 | 华联机械集团温州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2 | 瓯海区 | 浙江华大铝镁业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3 | 瓯海区 | 浙江展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4 | 瓯海区 | 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5 | 瓯海区 | 温州中野交通电器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6 | 瓯海区 | 温州佳能五金装饰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7 | 瓯海区 | 温州合富工贸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8 | 瓯海区 | 温州嘉鸿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9 | 瓯海区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10 | 瓯海区 | 温州市华邦电子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11 | 瓯海区 | 温州市恒星电子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12 | 瓯海区 | 温州市捷源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13 | 瓯海区 | 温州市永利电子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14 | 瓯海区 | 温州市灵峰工贸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15 | 瓯海区 | 温州市瓯海伟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16 | 瓯海区 | 温州市精诚皮革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17 | 瓯海区 | 温州市精进喷涂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18 | 瓯海区 | 温州市美拉五金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19 | 瓯海区 | 温州市聚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20 | 瓯海区 | 温州市至和电子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21 | 瓯海区 | 温州市鑫联电子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22 | 瓯海区 | 温州康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23 | 瓯海区 | 温州朔望展具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24 | 瓯海区 | 温州瑞豪电子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25 | 瓯海区 | 温州科进电泳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26 | 瓯海区 | 温州科锐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27 | 瓯海区 | 温州立仁科技有限公司 | 未开展 |
28 | 瓯海区 | 温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29 | 瓯海区 | 温州鑫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30 | 瓯海区 | 温州市至和电子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31 | 瓯海区 | 温州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32 | 瓯海区 | 温州市新力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已开展 |
附件4
瓯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提升工作进展月度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辖区所 | 2019年计划完成企业数(家) | 已完成核查或评估企业数(家) | 已完成整改企业数(家) | 已完成验收企业数(家) |
备注:本表自2019年4月起填报。
附件5
瓯海区危险废物规范化提升工作具体月度进展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辖区所 | 企业 名称 | 企业类型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整改落实情况 | 核查验收情况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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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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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填报说明:1、企业类型填写“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
2、主要问题填写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存在扣分的问题
3、本表自2019年4月起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