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科教新区、山水瓯海”的战略目标,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做好新常态下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64.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9.7%。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8.02亿元,同比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9.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增值税15.04亿元(其中改征增值税5.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5%,同比增长1.7%;企业所得税7.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7%,同比增长14.4%;个人所得税1.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9.7%,同比增长70.5%;城建税2.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4%,同比增长6.2%;房产税1.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9%,同比增长13.0%;土地增值税2.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0%,同比增长59.2%;城镇土地使用税36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5%,同比增长72.8%;耕地占用税63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3.2%,同比下降6.4%;其他各税70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9.8%,同比下降7.9%;专项收入1.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7%,同比增长8.8%;罚没收入23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1.4%,同比下降67.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0%;其他收入3.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4884.0%,同比增长20.6%(其他收入金额较大主要为:一是根据浙财预〔2016〕57号文件规定,2018年起诉讼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二是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上介)。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支出52.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0%,同比增长17.8%,主要为我区继续加大教育、科技、环保等方面的支出、涉企补助刚性兑付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等多方面因素。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情况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4%,同比增长28.5%;(主要为涉企专项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5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1%,同比下降8.0%;
(3)公共安全支出5.9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0%,同比增长30.3%;(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教育支出12.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10.0%;
(5)科学技术支出1.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1%,同比增长11.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2%,同比增长11.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4%,同比增长28.8%;(主要为教师养老保险在本科目结算)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5.8%;(主要为教师医疗保险在本科目结算)
(9)节能环保支出74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0.1%,同比增长54.9%;(主要为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改造、生态区建设等专项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1%,同比增长15.6%;(主要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以及道路清扫等专项支出增加)
(11)农林水支出2.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6%,同比增长15.7%;(主要为上级补助以及上年结余使用进度加快)
(12)交通运输支出46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7%,同比下降63.4%;(主要为上年有新增债券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1%,同比增长3.1%;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8%,同比下降29.1%;(主要为支出科目调整)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5%,同比下降16.9%;(主要为根据规定,部分援助通过线下方式拨付,不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8%,同比增长54.4%;(主要为中央上级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增加)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3%,同比下降29.3%;(主要为上年有大额省级粮食补贴资金专项支出)
(18)其他支出9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3.6%,同比增长83.7%;(主要为镇街其他支出增加)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58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8%,同比增长40.4%。(主要债务规模上升引起利息支出增长)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5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3.89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1.32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2.57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69亿元,调入资金14.50亿元,新增债券收入1.30亿元,收入合计68.2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7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5.06亿元(系上解省市财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0.60亿元,支出合计68.23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3.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7%,同比下降2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66亿元(其中村二、三产出让收入16.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3%,同比下降27.5%;彩票公益金收入4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0%,同比下降55.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1.8%,同比下降53.1%。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58.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5%,同比下降21.0%。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4.52亿元(其中村二、三产支出1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8%,同比下降18.5%;(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而引起的支出安排减少)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7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5%,同比增长40.1%;(主要为上级补助增加引起的支出增长)
(3)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0.2%,同比增长17.8%;(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引起的支出增长)
(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6.5%,同比下降63.3%;(主要为上年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经费支出)
(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3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同比增长22.0%。(主要债务规模上升引起利息支出增长)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26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5.21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0.27亿元,新增债券收入7.60亿元,收入合计76.3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56亿元,调出资金14.5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8亿元,支出合计76.34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2.7%;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2.7%。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2018〕26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或有债务的通知》(浙财预〔2018〕34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9.34亿元,比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63亿元。
2.结构
2018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9.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89亿元,占25.1%;专项债务59.44亿元,占74.9%。
3.使用
通过积极向上争取,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8.9亿元,其中:用于城乡建设6500万元,占7.3%;棚改项目7.60亿元,占85.4%;教育事业6500万元,占7.3%。
4.偿还
2018年,我区向省财政厅争取到或有债务转政府债务置换债券9.73亿元,再融资债券2.93亿元,共计12.66亿元。用于偿还或有债务转政府债务9.73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35亿元。
(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是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可用财力大幅提升。围绕人大通过的全年收入目标,科学、合理分配财政及税务部门的征收任务,加强协作、互通有无,确保顺利完成收入目标。加强与市财政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收入结算,全年土地出让分成收入51.66亿元,为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及“精建精美”建设等提供资金保障。持续改善财政收入的质量与效益,全区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86.0%,地方收入质量提升明显。抓好税源培育“八大行动”,强化镇街税源培育主体责任,积极培育优质税源,全年百强企业税收收入41.40亿元,同比增长19.8%,优质税源培育提升明显。
二是着力抓创新、强管理,各项改革持续深化。全力推进国有公司集团化、实体化改革,制定出台改革方案、管理措施及系列监管制度,通过公司合并新设、做大项目、资产注入、内部管理、绩效运行、人员到位等系列工作,已成功组建铁投集团、城投集团、科创集团、建设集团及旅投集团,完成第一批评估价6.50亿元的90宗不动产的注资工作。瓯海经投债15亿元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发行。起草《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全年收回结余资金1658万元,调整支出进度偏慢的预算单位项目指标3277万元。组织实施1亿元的财政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管理。
三是着力优环境、促转型,经济结构不断升级。支持助推“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制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1+1+10”产业政策体系,强化涉企政策“精准辅导”与“刚性兑现”,全年兑付企业补助扶持资金达3.70亿元。落实国家清费减负政策,取消、停征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及群众减轻负担3326万元。完成投资200亿元的温州市最大的高铁新城产城融合综合开发PPP项目合同签订及PPP项目库完善工作。全力打好“五张牌”“四个城区”建设,全年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50.80亿元,落实城中村改造资金107.79亿元,其中权益回购资金79.14亿元,发放过渡费5.27亿元,征迁等其他费用23.38亿元。
四是着力控支出、惠民生,百姓福祉日益增进。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使有限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民生支出40.30亿元,同比增长19.2%。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安排2.0亿元用于2018年新建的13所公办幼儿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安排财力16.30亿元,全力做好十大民生实事资金保障。深入推进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和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工作,整合支农专项资金2060万元用于扶持103个经济薄弱村。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安排1.40亿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落实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垫付6个街道19个村二、三产返回安置用地土地出让金1.52亿元,结算返还2个街道4个村级三产留地指标出让收益15.89亿元。
五是着力重监管、提质效,财政运行稳步向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选择14个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评价资金量1.54亿元。出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首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年终考绩奖相挂钩,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加强工程项目结算评审,全年审核工程结算项目491个,送审造价3.37亿元,审定造价3.10亿元,净核减2745万元,净核减率8.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管控,严格核查隐性债务并制定化债计划,多渠道筹措安排化债资金,提早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开展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情况清查、扶贫领域专项督查等9大检查,强化日常监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门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有待加强、税源培育不够充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进一步加强防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当前,整体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继续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但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财政运行也面临着一些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一方面,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加上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将带来新的政策性减收。另一方面,支出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改变,支持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保障工作需求较大,各部门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更高要求,资金保障压力加大。总体来说,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特征更加明显。为此,要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领域上,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当前财税经济形势,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我区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系列财税改革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区委、区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循预算法,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对照我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持续将省市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编入部门预算,2019年我区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综合考虑上级考核因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39.79亿元,增长8%。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2.支出预算草案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预算法关于全口径编制预算支出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53.31亿元(含上级补助支出),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7亿元(剔除新增债券因素1.30亿元和高中教育体制上划1.50亿元)增加了3.54亿元,同比增长7.1%。
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1亿元,同比增长4.6%;
(2)国防支出432万元,同比下降25.9%;(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支出因素)
(3)公共安全支出5.89亿元,同比增长2.9%;
(4)教育支出11.06亿元,同比增长8.1%;
(5)科学技术支出1.10亿元,同比增长5.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60万元,同比增长0.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亿元,同比增长4.2%;
(8)卫生健康支出5.47亿元,同比增长6.8%;
(9)节能环保支出5615万元,同比下降24.2%;(主要是2018年上级补助一次性支出因素)
(10)城乡社区支出5.81亿元,同比增长22.3%;(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纳入部门综合预算)
(11)农林水支出2.67亿元,同比增长1.6%;
(12)交通运输支出4019万元,同比下降14.1%;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26万元,同比下降19.2%;(主要是科目调整)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11万元,同比增长13.9%;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140万元,同比增长154.9%;(主要是援助东西部扶贫资金18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1.43亿元,同比下降40.1%;(主要是2018年上级补助一次性支出因素)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1万元,同比下降7.5%;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77万元,同比下降24.5%;(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支出因素)
(19)按预算法设置预备费1.50亿元,为支出预算的3%;
(20)其他支出500万元,同比下降44.8%;(主要是科目调整)
(21)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6791万元,同比增长15.7%。(主要是新增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3.财政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9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3.89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1.32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2.5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6000万元,调入资金14.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45万元,收入合计69.3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6.06亿元(系上解省市财政支出),支出合计69.37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7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60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500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6.31亿元(包含上级补助支出3亿元),支出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85亿元,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33亿元(按项目投向分类:农林水项目1亿元,生态环境项目1.34亿元,交通道路项目7.95亿元,社会事业类项目6.07亿元,安居保障项目15.9亿元,城市建设项目0.74亿元),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12.35亿元,部门建设项目支出5000万元;
(2)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亿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4)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04万元;
(5)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5万元;
(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678万元;
(7)旅游发展基金支出6万元;
(8)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6295万元;
(9)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9万元;
(10)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27亿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7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40亿元,预下达新增债券收入7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3.28亿元,收入合计74.3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6.31亿元,调出资金14.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2亿元,支出合计74.38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为力促我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打造一批资产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集团公司,组建铁路集团、城投集团等7家国企集团。采用“1+X”模式规范国企集团运行,“1”指的是以《关于改革和完善瓯海区国资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为纲领性文件,“X”指的是目前6项涵盖负责人薪酬、员工人数总额管理、财务监督、机构设置、员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法人治理结构等多方面的配套制度。经过整合重组,国资办旗下原有15家一级公司,整合后为9家,加上国资办监管外国有企业9家,总共18家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由于集团新成立,还处于培育阶段,盈利能力较弱。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同比增长66.7%,主要系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00万元,同比增长66.7%,用于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部门综合预算安排及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编制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项目情况,2019年全区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拟安排75.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31亿元,专户资金安排9640万元。区本级部门经常性支出按照统一的定额或实际发放标准测算11.75亿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部门专项经费共安排51.2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27.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3.21亿元(其中纳入部门预算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安排12.35亿元),专户资金安排9640万元。2019年街道支出安排12.9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12.81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000万元。
2.重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9年区级25个上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共安排资金2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6.3%。
2019年预算首次将街道纳入区人大重点审议范围,6个重点审议部门年初预算9.35亿元,比上年减少3.6%。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变化为: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2486.7万元,比上年增长9.86%;(主要为路灯电费资金增加84万元、区管道路、公园绿化管养经费增加87.34万元、全区主要道路修复增加137.46万元、数字城管处置经费增加500万元、指挥中心改造升级费专项增加118.7万元、市场化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增加1940万元;2016年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考核奖补资金减少280万元、2017年度“五水共治”专项资金减少56.5万元、无违建先进区创建信息服务经费减少13.9万元、公共自行车运营费减少48万元、公厕管养提升经费减少450万元)
瓯海区财政局538.67万元,比上年减少5.28%;(主要为上级补助提前下达2018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减少30万元)
瓯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92万元,比上年增长0.55%;(主要为民宗工作经费增加0.5万元)
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3371.51万元,比上年增长25.71%;(主要为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及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增加999.56万元、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增加347.75万元、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增加652万元、社会心服体系建设运行经费增加70万元、离退休人员医保经费增加29.4万元,艾滋病、结核病、霍乱肠道传染病监测及结核病定点医院经费增加20万元、预防接种服务费增加460万元、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增加308万元、卫生运行差额补助经费增加1371.8万元、卫计工作经费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经费增加520万元、辅助经费增加2.04万元)
瓯海区瞿溪街道17456.43万元,比上年减少46.62%;(主要为瞿溪美丽乡村建设增加1000万元、清廉村居建设增加75万元、基层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增加150万元、村居活动阵地建设增加50万元、二月初一民俗会市管理增加170万元、人大活动联络站建设增加40万元、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统计经费增加19.24万元、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增加60万元、文体专项的文化礼堂建设和村歌及红歌比赛经费增加75万元、文明创建的文明村创建复评及排队有序活动经费增加55万元、城管执法的数字城管处置服务经费增加65万元、污水处理费增加32万元、计卫的无偿献血等经费增加37.50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增加29.50万元、民政低保及门牌登记经费增加29.43万元;瞿溪中心路工程减少3500万元、老街保护减少2000万元、兴学街整治减少500万元、鑫彩鸿改建减少857.45万元、大川片公路连网工程减少1650万元、会昌路二期工程减少6155万元、石岩屋入口广场减少500万元、藤桥河横河整治减少760万元、“旱改水”项目减少319万元、动植物园迁移减少300万元、私坟生态化改造减少100万元、临时人员工资减少555万元)
瓯海区仙岩街道12060.2万元,比上年增长32.11%。(主要为垦造耕地项目增加797万元、土地整理经费增加190万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经费增加3605万元,工业园、环卫所以及垃圾中转站经费增加200万元、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增加135万元、专职消防队运行经费增加200万元、“无违建创建”工作经费增加60万元、机动经费增加300万元,工青妇、卫计、人武、人大等项目经费增加6.7万元;莘一路东段建设工程减少659万元、危旧房整治经费减少400万元、规划一路(凤四路-景区入口道路)建设工程减少404.8万元、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减少167万元、一事一议项目减少221万元、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经费减少299万元、休凉寺林相改造工程减少128.7万元、安全教育基地装修经费减少140万元、社区运行经费减少10万元、派岩村观光农业休闲旅游园区停车场建设经费减少101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经费减少32万元)
三、切实抓好2019年预算执行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开启改革开放新征程和深化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更是瓯海进入亚运时代、加快转型发展、实现精彩蝶变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科教新区、山水瓯海”的战略目标,紧密联系财政国资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定位、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财源建设,提高组织收入新聚力。继续加大税源培育力度,抓好税源培育“八大行动”,强化镇街税源培育主体责任,围绕“税源增收、重点指标、做地出让、土地整治”四项重点工作,将收入任务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牢牢抓好镇街税源培育工作。积极做好税源选择、培养和规划,加强对房地产、建筑业、全区29个商场及综合体等市场的税收征管。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引进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收增长点,通过引进税源做大收入盘子。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继续深化“降本减负”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减税清费政策,不断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增长。
(二)聚焦改革发展,增强体制机制新活力。继续不遗余力地推进瓯海经开集团和瓯海新城集团的组建。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出台相应的激励及约束机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整合优质资源,加快资产梳理,进一步盘活各类经营性资产,督促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证办理提速增效,加速集团实体化运作进程,确保实体化落地生根。加快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实施。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应用结合机制,继续建立“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绩效管理机制。
(三)聚焦精准用财,发挥财力统筹新效力。积极落实“四个城区”“两轴三带”“精建精美”资金需求,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保障和引导作用。完善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做好十大民生实事和各项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严格按照“急需必需”“过紧日子”原则,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合理调整项目建设清单,优先安排推进保障重大民生项目、续建项目、社会资本项目建设。继续深化专项资金改革,优化资金分配方式,专项资金逐步实施大清零、大整合、大统筹,建立资金竞争性使用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聚焦风险防控,保障资金投放新动力。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年度化债计划,根据隐性债务风险情况不同,多渠道筹措安排化债资金,分类实施、逐步化解。积极做好省厅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切实掌握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严格控制超预算项目及预算外新增项目支出,监督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合理筹措资金,全力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最大程度争取土储债、棚改债、一般债等限额内合规债务。坚持“税源培育、招商引资、国资盘活、发行债券、土地出让”五措并举,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2019年全区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持续推进财政国资改革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最后,对各位一直以来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财政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