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现将《瓯海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浙民养〔2019〕1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能力和质量,现将我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区共有13个镇街道,151个行政村,35个城市社区。截至2019年11月,我区共有户籍人口45.97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9.02万人,占比19.62%;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年龄化、空巢多等特点。目前共有敬老院5家,区社会福利院1家;特困对象78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63人;低保、低边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约300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15人。
2020-2022年,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我区敬老院的改造提升,除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外,主要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改造后,全区共保留敬老院2家(泽雅镇敬老院和区社会福利院),床位总数253张,其中护理床占比超过60%,用于政府兜底养老保障需求,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二、改造标准
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等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设有康复室、康复器具租赁等内容。
三、工作任务
1.实施改造提升敬老院。对泽雅镇敬老院按照有关标准改造提升,主要对护理床位的设置(比例60%以上)、内部适老化改造(不破坏原有建筑物结构)、增设康复训练专区和认知症照护专区。到2022年底,达到二级养老机构标准。
2.实施敬老院“公建民营”。对郭溪街道、娄桥街道、仙岩街道、丽岙街道敬老院按照有关标准,主要对院内基本功能进行提升,保留敬老院基本功能,向留守老年人开放,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收费照料服务。
3.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全面建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入住评估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工作,防范养老服务机构风险。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提高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四、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实施、质量和资金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做好经费保障测算,加强对敬老院改造提升的经费保障。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
五、资金保障
敬老院改造资金由区财政予以补助,并争取省、市财政补助。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政府审批后,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局下拨。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
六、考核验收
敬老院改建根据供养对象特点和安全、卫生、经济、消防、环保的要求合理确定,提高入住供养对象供养水平的前瞻性,符合建筑设计、无障碍设计、建筑节能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供养对象居室以双人间为主,设置衣物储藏空间,设置卫生间满足无障碍要求,地面防滑、防渗漏、易清洗,室内通道和床铺间距满足轮椅和救护床进出及日常护理的需要。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将按标准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公司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