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瑞鸿锦园幼儿园:
为确保我区瑞鸿锦园幼儿园正常运转,根据其实际用款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8号和〔2019〕19号纪要精神,将2019年秋季该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总额125887.5元全额返回幼儿园。该项经费作为日常公用经费和临时人员经费统筹使用,请幼儿园根据文件增加 “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指标。
请幼儿园及时关注预算指标到位情况,准确把握经费使用进度,合理安排公用经费预算,准确列支事业支出明细科目,并根据此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使用该项经费,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