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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瓯海区0-3岁“社区托育园”LOGO设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0 15:42 访问次数: 来源:区卫健局

 瓯海区2019年作为温州市唯一入选全省第一批省级试点区县,率全省之先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实现“幼有所育”零突破,打响了瓯海托育民生品牌。为进一步提高瓯海区0-3岁“社区托育园”建设的影响力,便于统一标识,展示瓯海区社区托育园蓬勃发展良好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瓯海区0-3岁“社区托育园”LOGO设计方案。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17时止。

二、参与方式

请应征者下载并填写《瓯海区0-3岁“社区托育园”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征集表及LOGO作品发送至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妇计中心托育指导科,联系电话0577-88591317,收稿邮箱:173907421@qq.com,邮件主题、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单位)+logo征集”,并在邮件中注明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三、奖项设置

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拟采纳3个参选设计方案,分别予以奖励3000元。如是数人共同设计,应由所有设计者或取得授权委托人领取奖励。

四、作品设计要求

(一)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瓯海区0-3岁“社区托育园”建设基本情况,在LOGO设计中要充分体现瓯海区0-3岁“社区托育园”的便捷性、多元性和普惠性,展现其蓬勃生机,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凸显0-3岁托育特质。

(二)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三)作品应方便运用,可在雕塑、旗帜、名片、纸杯、席卡、PPT模板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

(四)设计者应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LOGO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五)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注册。

(六)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或BMP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

五、其他说明

(一)对于最终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所有,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退还奖金,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身承担。

(三)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四)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瓯海区0-3岁社区托育园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