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19-28781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19-11-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48
  • 意见征集:
  • 文件下载:
  • 政策原文: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07 09:31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

一、关于民办学校如何开展党建工作?

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确保民办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去年底,完成全区采集全区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任务,采集率达100%;建立全面、准确、实用的两新党建基础数据库,入库党员107名、实体型两新党组织7个,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两新组织,不足3人的,通过“建、联、挂、派”等多种组建形式,确保两新党建工作覆盖面100%。 

二、什么是分类管理制度?

2022年底前,落实国家、省、市政策,完成现有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前正式设立的)分类登记。在实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期间已分类登记的学校,可按现有政策再次自愿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民办幼儿园,自愿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今年区教育局率先印发《关于做好全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温瓯教民〔2019〕167号),8月底全区民办中小学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选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有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前正式设立的)转登记为营利性的,目前全市尚无样板,困难在于民办学校的土地、校舍、出资、办学积累、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债权债务等财产权属及其相关税费缴纳难清算。

三、关于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问题?

对于符合区域规划、弥补教育资源短缺、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民办中小学校,可通过挂职、支教等形式,派遣一定数量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予以支持,派遣数量不得超过该民办中小学校教师总数的20%。同一名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校累计任职、任教时间不超过6年。挂职、支教人员的福利待遇等,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我区公办教师到薄弱民办学校支教难以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后,新增公办学校本身已面临事业编制不足问题。

四、关于民办学校法人治理问题?

民办学校要依法制定章程,按照章程管理学校。健全决策、监管等制度,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

要对照法人治理规范化建设标准,重点针对章程修订、法人治理结构、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