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幼儿园:
为确保我区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推进我区“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生态改革工作,根据各园实际用款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2019年联盟园工作方案和10月统计学生数,结合有关幼儿园资金申请报告,决定下达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指标7007240元(详见附件)。该项经费从年初安排的学前教育专项中下达1318909元,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7〕47号)下达694000元,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30号)下达190700元,从年初安排的非税收入返回款安排4803631元,各幼儿园根据文件相应增加2019年幼儿园 “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指标。
各园要及时关注预算指标到位情况,准确把握经费使用进度,合理安排公用经费预算,准确列支事业支出明细科目,并根据此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使用该项经费,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附件:2019年学前教育联盟园牵头单位运行等公用经费补助明细表
温瓯教计〔2019〕316号 2019年学前教育联盟园牵头单位运行等公用经费补助明细表.xls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