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4/2019-23728
  • 文件编号:温瓯市监〔2019〕115号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监管
  •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11-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15: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治理工作目标和对象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辖区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所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

三、信息报送

各所在2019年12月20日前分别向食品流通科、保化科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高晓欣(食品流通)、陈增达(保化)。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温瓯市监(2019)1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