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85/2019-23517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拆迁安置
  • 发布单位: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19-11-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瓯海经济开发区梧田工业园(B-01,B-02,B-05,B-06)、(B-03,B-04,B-07,B-08)地块旧厂房提升改造工程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8 17:1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因瓯海经济开发区梧田工业园(B-01,B-02,B-05,B-06)、(B-03,B-04,B-07,B-08)地块旧厂房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需要,需对该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为保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切实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等有关规定,请房屋所有权人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7日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温州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用公示系统》中协商选定1家作为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选定意见经全体房屋所有权人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附全体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提交至现场办公室[地址:梧田街道东方路138号(原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逾期未提交协商选定意见或协商选定意见未经全体房屋所有权人签字的,视为协商不成。

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将通过随机确定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特此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