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强化流入人口育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2019年我区将继续为区内规上企业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妇科体检服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辖区内规上企业35周岁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各规上企业的体检医院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机构及项目
(一)免费初筛检查:体检每五年一个周期,即享受对象每五年进行一次生殖系统和乳腺两类疾病的免费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妇科、乳腺检查,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等。检查机构为瓯海人民医院、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二)免费确诊检查:对可疑阳性对象免费提供进一步确诊(如TCT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钼靶检查等)。检查机构为区第三人民医院。
三、体检流程
1、培训上岗:从事“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排摸登记:做好辖区规上企业体检人员名单登记,《2019年规上企业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体检预约登记表》见附件2。
3、参检安排:各体检机构应遵循便民服务原则,结合企业生产安排、体检机构门诊排班,统筹做好体检预约、安排工作,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前完成。
4、体检通知:参加体检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到指定地点进行免费检查。体检通知单由各体检机构统一采用黄色A4纸双面打印发放,盖章有效。《体检通知单》模板见附件3。
5、体检报告:各体检机构统一按体检项目将对象的体检信息录入金唐系统,并按体检结果出具体检报告。
6、复检转诊:根据初筛检查结果,如需进行进一步检查的,由体检机构根据体检项目发放体检贵宾券给体检对象,并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免费检查。体检贵宾券由各体检机构统一采用黄色A4纸打印发放,盖章有效。《体检贵宾券》模板见附件4。
7、确诊检查: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对检出的可疑病例作进一步明确诊断,使可疑或阳性病例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区第三人民医院与各初筛机构要建立联系制度,将可疑和阳性病例的进一步诊断结果及时反馈初筛机构。各初筛机构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召回、转诊和随访追踪工作。
8、数据报送:各体检机构每月15日、25日将体检进度表通过钉钉报送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联系人:黄唤微,联系电话:88538060。《2019年瓯海区流动人口规上企业免费妇科体检进度表》见附件5。
9、经费结算:体检机构定期将体检有关资料(参检对象名单、检查统计表等)按财务报销要求整理,并报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经批准后拨付至体检机构。体检项目的经费标准见附件6。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明确分工。区卫健局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指导加强辖区内异常病例的追踪随访工作;各镇街(开发区)卫计办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镇街(村居)计生干部、流动人口协管员作用,积极发动规上企业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体检;各体检机构要按照要求,有序开展,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二)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各体检机构应提高妇科检查项目信息化水平,通过金唐系统,实现参检对象信息化管理,降低漏检率和重复检查率。体检机构应妥善保存服务对象个人检查资料,专人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
(三)加强宣传、确保实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广泛开展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参与检查的主动性、积极性。
附件:1、2019年瓯海区规上企业流入育龄妇女妇科检查医疗机构安排表
2、2019年规上企业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体检预约登记表
3、体检通知单模板
4、进一步体检贵宾券模板
5、流动人口规上企业妇科体检进度表样式
6、浙江省“两癌”检查项目费用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2019年瓯海区规上企业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妇科体检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19年瓯海区规上企业流入育龄妇女妇科检查医疗机构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