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
现将《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岗位人员
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岗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考绩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在推行教职工全员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施学校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施对象
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享受教职工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岗位奖的学校管理岗位人员(不含学校领导人员,以下简称学校管理人员),包括中层干部、班主任、年级段长(中学)、教研组长。
二、考核原则
1. 考核评价与培养激励相结合。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体现优质优酬;又能发现和培养优秀对象,体现考核的导向性。
2. 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过程性的工作评价和学期(学年)末的终结性考核评价结合起来,体现考核的总体性。
3. 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对具体工作进行定量考核,对整体工作表现进行定性评价,体现考核的科学性。
4. 方案预设与项目生成相结合。考核内容与办法由各学校方案预先设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新的重要工作任务以项目形式生成为考核内容,不断丰富考核内容,体现考核的完整性。
三、内容分值与权重
各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日常履职情况60分,综合测评20分,发展项目评价20分,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设计考核内容,突出重点,力求针对性和操作性。
1. 岗位日常履职。立足岗位本职工作,注重平时表现和绩效呈现(参考内容见附件)。
2. 综合测评。根据民主测评得分确定综合测评三个档次(95分及以上的为一档,90分至94分之间的为二档,89分及以下的为三档),分别赋予一档20分、二档18分、三档16分。民主测评采取百分制,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由全体教职工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各个项目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0.8+“合格”票数×0.6+“不合格”票数×0.4)÷有效票数(空白票不记入有效票)×100。
3. 发展项目。工作档案的规范和整理情况;具体工作、活动开展的主动宣传报道情况;条线工作受到上级奖励、媒体报道情况;完成上级布置临时性工作情况。
四、组织实施
1. 各学校成立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考核任务分工,认真制定《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讨论稿)》,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 各学校确定的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项目及要求,可参考区教育局提供的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岗位管理内容(见附件),结合学段情况和学校实际,自主增减考核项目,确定权重分值,强化日常过程性管理,定期公布反馈日常考绩情况。
3. 各学校要根据《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反馈考核过程中相关情况。
4. 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具体程序、时间节点与教职工全员绩效考核奖相同,人员分为中层干部、班主任、年级段长(中学)、教研组长四个类别,结果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档次,按照考核结果,对各类别考核对象按一等为30%的比例进行排序分等。(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
5. 有下列情况的绩效考核直接评定为三等。
(1)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2) 因不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而出现办事差错者;
(3) 因工作失职、拖拉、敷衍,使学校工作受到影响或使学校形象受到损害者;
(4) 利用工作职权有意刁难和报复他人者;
(5) 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制度,经教育不改正者;
(6) 考核小组认定有重大失误以及其它造成严重后果者。
6. 学校管理人员当年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当年无特殊原因不在岗及其他应取消管理岗位奖的人员,不予发放。
7. 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
五、结果运用
管理岗位奖设置如下:中层正职为0.35 H(H为学校年终考核发放基数,以下同),中层副职、班主任为0.2 H,年级段长(中学)、教研组长为0.15 H。(除兼任班主任外,其余身兼数职只取最高职务计发管理岗位奖;管理岗位未满一年的,按实际管理岗位时间计发管理岗位奖)。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等、二等、三等的,其对应管理岗位奖系数分别计算为1.2、1、0.8。
附件:学校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岗位管理职责(参考)
附件
学校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岗位管理职责
(参考)
一、中层干部
1. 教育教学工作。所教主科平均分与级段平均分分差情况。
2. 日常管理工作。顾全大局,以身作则,科室间能做到团结协作,不断提高管理和协调能力;常规工作落实,活动开展有序,科室开展各项活动留痕,有工作记录体现工作过程;按学校工作计划及工作职责及时拟定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按时参加工作例会,有针对性提出讨论主题,坚持早到校管理,坚持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科室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制度健全,条线上组织的考核公正公平,资料规范完备,相关材料及时上传。
3. 执行力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执行力强,得到师生信任。及时出色完成上级交代工作任务。积极负责承办市、区级相关活动。
4. 科室特色。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或常规中出亮点,并在坚持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并通过相关文本或网络、微信等形式呈现。
二、班主任
1. 师德师风方面。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高度的责任感;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受到学生欢迎。
2. 履行职责方面。坚持立德树人,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班会课的时间、内容能落实到位,班主任工作记录清晰完整。重视学生思想道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班级文化建设和班干部培养,积极开展各种班级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协调各学科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能有效落实家校共育,指导家庭教育,家访工作到位。
3. 业务素养方面。能不断学习先进教育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参加班主任工作研究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困生转化、疑难问题解决和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相当数量的案例积累。
4. 工作绩效方面。班队常规工作到位,学校考核良好。积极争创先进班集体,既重视班级常规建设,又重视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所带班级在学校班集体考核优良。幼儿园所在班级保教质量高,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师德师风,班主任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5. 个人积累方面。取得心理健康教育C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班主任任职年限较长,曾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所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曾获区级及以上文明班级、先进班级(中队)等称号。
三、教研组长
1. 制定活动计划。按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主题式活动计划,按计划落实、开展活动,积极促成课程开发、课题研究和校(园)本研修等方面的整合,共同开展教学沙龙、业务研修等活动。
2. 加强课程建设。在学校课程整体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发展和需求,对国家课程进行重构和校本化实施,形成学科课程实施方案,并进行拓展性(选修)课程的开发。
3. 优化落实常规。将教学常规落实作为日常研究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研究并制定改进教学及激发、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办法和措施。重视教学常规检查与反馈的实效性,树立教学常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矫正教学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4. 实施研修活动。聚焦“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变革,以转变教学方式、丰富学习方式、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为重点,开展教学观摩研讨、教学总结反思、教学案例分析、课改专题研讨、考试和评价等多种形式的有效研修活动。
5. 开展教育科研。鼓励有条件的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经验反思文章,及时总结、推介教改经验和科研成果。
6. 建设学科资源。校内学科教学资源建设如学科专用教室等教学硬件资源,精品课程等软件资源。校外资源的利用如学生实践活动基地等,积累学科成果。
7. 严格活动纪律。建立教研组成员共有的行为规范体系,成员共同遵守。
四、年级段长(中学)
1. 配合学校。学期有计划、有总结,计划落实情况好;服从学校安排,本年级段严格执行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活动安排,协助学校做好班主任、教师、班级考核,积极配合临时紧急工作。
2. 班主任管理。督促班主任制订计划、检查计划落实情况,指导、监督班主任落实职责,协助班主任处理管理困难、解决偶发事件,关心、指导年轻、经验不足班主任成长,关注后进生情况,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
3. 教师管理。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协调教师关系,成员团结、指令畅通,督促本年级段教师做好教学常规,认真开展学法、教法研究,组织年级段集体备课,定期召开教师会议。
4. 学生管理。做好年级学风、班风建设,抓好学生学习纪律、生活习惯,组织好各类考试、活动,爱护学校财产,无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召开学生会议。
5. 家校合作。做好家长与学生、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校协调、沟通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指导、督促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