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18-17078
  • 文件编号:温瓯政办发〔2018〕176号
  • 主题分类:农林牧渔业
  • 发布单位:瓯海区府办(大数据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2018-12-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2018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3 10:11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大数据管理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瓯海区2018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2018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保护我区松林资源安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于2018年9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调查发现:全区松枯死木发生涉及11个镇街,有松树枯死木的行政村161个,发病小班1154个,发病小班面积150812亩,发病松林面积35810.3亩。发生松树枯死木25671株,感病木50053株,病死木蓄积量2706.2立方米。

  二、工作要求

  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危害现状、传播规律,按照分类施策的要求,针对我区的松材线虫病现状,根据我区项目预算,将高速、高铁及主要道路两旁,大罗山景区,泽雅库区作为重点治理区,并将地理位置较重要的镇街小班一并列入重点治理区,其他镇街小班作一般治理区。一般治理区主要做好疫木彻底控制封锁工作(详情见各镇街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文本);重点治理区实行严格的检疫封锁,彻底清理枯死木,全面治理松褐天牛,压缩疫情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疫情监测普查。各镇街将疫情监测任务落实到每个村、每块山头,明确疫情监测的具体责任人。每个镇街建立1个以上疫情监测点,每个村明确落实1名以上护林人员负责监测。要通过定期普查与常年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疫情监测,重点治理区常年监测辖区内松树,确保每月至少巡山一次,并及时报告枯死松树数量、分布地点,并作好登记记录,镇街农办将枯死松树种类、数量、分布地点、死亡原因等监测情况报区防治检疫站。区防治检疫站要及时完善疫情监测数据信息,建立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监测信息电子档案,为预防和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区防治检疫站每年定期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

  (二)积极开展疫情除治。根据2018年度秋季普查结果,要求重点治理区所有松树枯死木以及在清理除治过程中发现的继死木都必须在2019年3月底前清理完毕。采伐枯松死木时必须要整治到位,根桩离上坡地面5厘米以下,疫木连同枝桠(包括1厘米以上树枝)进行彻底清理,运到安全地点烧毁。同时做到经常复查,发现一棵,挖除一棵,处理一棵。

  (三)严格疫木和疫区管理。疫情发生镇街必须采取严格的采伐监管措施,严禁松木商品性采伐,严禁农户擅自上山砍伐松木、捡拾松枝和挖掘松树桩。因防治需要进行除治性采伐的,需在规定的安全期内(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由清理专业队负责完成清理除害工作。要按照省、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制订检疫封锁制度,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要强化疫木源头监管,疫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落实对除治过程的监管制度。对清理下山的疫木,要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病死树、病枝、病材都要落实专人看管,建立采伐、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的登记台账,确保所伐的松木按指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运输和实施除害处理。疫木就地销毁的,落实人员实施全过程监督,严防疫木流失。

  (四)严格检疫把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运松木及其产品。调入各种松木盆景、松材及其成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征得区森防站的同意,并向调出地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检疫;调入后,应在货到之日起5日内,报请区森防站复检。

  (五)加强技术培训。各镇街要及时对枯死木清理除治工程队人员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知识的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除治和预防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下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防治经费,指挥、协调镇街开展除治和预防工作。各镇街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履行作为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主体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进行专题研究,把任务具体落实到人,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区财政局和区农林渔业局要保障资金投入,完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基础建设,提高我区对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确保预防和除治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质量。

  (三)组织防治队伍。枯死木清理工作由各镇街组织工程队统一清理,承包单位需具备相关林业部门备案认可或已在历年中承担防治任务的专业防治单位,在历年防治中,防治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2018-2019年防治任务。清理工程队伍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瓯海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温瓯政发〔2014〕63号)发包,签订枯死木清理承包合同,实行施工监理制度确保清理质量。另由于泽雅镇枯死松木数量大、范围广、地势复杂,为保证完成年度防治任务,可以分片落实专业防治队伍实施防治。

  (四)验收时间与方法。在2019年4月10日前由各镇街进行自查,若有发现存在问题,由承包单位自行整改。4月中旬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对重点治理区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各镇街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区验收小组由区农林渔业局、区财政局、相关镇街以及中介机构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内容主要对山场是否还留有松枯死木、挖根是否彻底、枝桠清理是否干净等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单位按工程量测算全额拨付给镇街。验收不合格单位,按实际清理松枯死木的完成率再扣除20%。具体验收办法与标准另行发文。

  附件:1.主要材料价格表.doc

  2.瓯海区2018年秋松树枯死木发生情况统计表(重点治理区).doc

  3.瓯海区2018年松树枯死木发生情况统计表(一般治理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