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7/2018-13085
  • 文件编号:温瓯卫发〔2018〕136号
  •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
  • 发布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 成文日期:2018-09-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同意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季国光口腔诊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意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9-30 09:38 访问次数: 来源:区卫生计生局

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季国光口腔诊所:

你单位提交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季国光口腔诊所新建放射诊疗工作用房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已收悉。经资料审查,我局同意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你单位编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季国光口腔诊所新建放射诊疗工作用房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报告编号:GABG-YF18215011)的内容和结论。

该项目属一般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和建设中应按照“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认真做好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和建设。

此复。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