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2/2018-17526
  • 文件编号:瓯治水办〔2018〕47号
  •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18-09-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5 14:52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泽雅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瓯海区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瓯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0日



瓯海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水十条”的有关要求,根据《瓯海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瓯政办发〔2018〕121号)要求,全面开展瓯海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瓯海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通过源头治理、疏堵结合、落实长效,全面深化治污水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瓯海、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实施范围

瓯海区全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二、工作目标

瓯海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五年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创建启动期(2018年)。

2018年拟定实施方案,完成电镀工业园区、仙岩工业区(经开区)、泽雅工业区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三年建设攻坚期(2019-2021年)。

通过努力,基本实现工业区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基本分流、达到“污水零直排区”验收标准要求;到2019年底,娄桥街道、南白象街道、丽岙街道、经济开发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街道(开发区),潘桥街道、三垟街道、茶山街道、仙岩街道完成50%以上建设任务,其他街道完成30%以上建设任务;到2020年底,潘桥街道、三垟街道、茶山街道、仙岩街道建成“污水零直排区”街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梧田街道、郭溪街道、瞿溪街道完成60%以上建设任务;到2021年9月份,景山街道、新桥街道、梧田街道、郭溪街道、瞿溪街道建成“污水零直排区”街道。鼓励各街道、开发区提前建成“污水零直排区”街道(开发区)。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期(2022年底前)。

通过巩固提升,全面实现工业区内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排水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高水平建成“污水零直排”工业园区。

三、整治工作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优先、不留死角、全面纳管”的原则,以污水全面收集纳管、雨污分流为重点开展工业园区“零直排”整治工作。

四、整治工作内容

(一)开展工业园区内企业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业园区内各企业要全面自查污水排放情况,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各类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内部排水管网现状,雨污分流、混接情况,排污去向、纳管等情况。要防止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确保雨污分流。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通过局部整改解决的要立即实施整改。绘制并完成企业内部管网图。工业园区属地镇街(开发区)会同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属地镇街(开发区)、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

(二)进一步推进公共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园区属地镇街(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全面开展已建污水管网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范围要求相适应。对园区的雨污合流及管网破损、断裂、淤塞、错接的重点区域,按照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的要求改造。绘制并完成工业园区公共管网图。(责任单位:属地镇街(开发区)、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推进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处理能力符合收集区域污水处理要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属地镇街(开发区))

(四)开展企业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对工业企业雨、污排放口进行排查,原则上每个企业只设一个生产废水排放口、一个生活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对不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设置的排放口进行整改。对重点排污企业建立监控、监测控制体系,落实污水、雨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和全方位监管。(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属地镇街(开发区))

(五)推行信息化管理。将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各类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内部排水管网现状,排污去向情况、排放口等数据进行整合,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属地镇街(开发区)、区环保局)

五、整治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8月-9月)。区环保局会同工业园区属地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0月-12月)。根据整治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等情况的检查;对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包括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现状,雨污分流情况等开展全面检查。针对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制定细化方案和措施。

(三)整治阶段(2019年1月-2021年9月)。按照整治计划和整治完成时间节点,安排好整治工作和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并完成验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2月)。边整治、边回头看,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巡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是“五水共治”和生态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之举。区环保局负责牵头推进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负责对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执法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企业截污纳管、雨污分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督促排污企业依法申请纳管、雨污分流,负责排水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其余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各镇街(开发区)要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排查改造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工作经费及公共管网的调查、维护、整改等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三)强化部门联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工作将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齐心合力,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四)加大执法监管。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相关企业督查力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