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温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温州市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温安办〔 2018〕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以下15个岗位用于我区2017年度冬季转业士官安置,现将岗位公示如下:
1、区民政执法大队 1名
2、区土地储备中心 1名
3、区发改局信用信息中心 1名
4、区公路局 1名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名
6、区信访局民情调处中心 1名
7、茶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名
8、丽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1名
9、潘桥街道安监所 1名
10、娄桥街道安监所 1名
11、仙岩街道特色小镇服务中心 1名
12、泽雅镇综合服务中心 2名
13、瞿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1名
备注:岗位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安置根据考试考核总分按排名顺序进行公开择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