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5/2018-13049
  • 文件编号:温政土征瓯〔2018〕79号
  • 主题分类: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或批复
  • 发布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2018-09-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梧田街道塘东村温州市瓯海区泽霞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停车场及管理用地)(低效用地)批复(温政土征瓯〔2018〕79号)

发布日期:2018-09-20 15:2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国土资源分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政土征瓯〔2018〕79号

关于瓯海区梧田街道塘东村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瓯海区梧田街道塘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温征请瓯字2018第74号]收悉。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6日以浙土字(330304)A[2017]-0004号批准温州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7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瓯海区第六批次)的《征收土地方案》,同意征收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塘东村集体土地1.1954公顷(计17.931亩),其中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1.1954公顷(计17.931亩),为3号区块,具体位置详见温州市瓯越土地勘测有限公司NZ-2015-075-1号。上述征地已完成“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温政办2014111号、温政发20056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74号、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1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塘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一并批复如下:

一、核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33.4066万元。该地块已于1997年12月由梧田移民安置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支付给塘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农民安置费、青苗及附属物政策处理费等合计64.9753万元,应予以扣除对应的金额,不再重复补偿。还需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68.4313万元。

二、你局在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抓紧处理好补偿安置政策,及时补偿到位。

三、同意给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43名。

四、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74号、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1号,本次征收土地不再返回塘东村集体住宅用房安置指标。

五、上述土地征收后,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建设用地涉及的拆迁安置,在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而且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所用权)的注销(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供地手续。

六、塘东村凭本批复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 温政土征瓯(2018)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