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 打造“O2O”网上政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05 12:48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加快试点成果转换,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打造“O2O”网上政府,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和部署,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在政府各领域发挥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O2O”网上政府,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的要求,到2018年底前,纵深推进试点工作,全面应用和推广试点经验和成果,完成“8+1+14”个政务公开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地“十大”创新举措,深化“政务公开+”做法,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O2O”网上政府初具形象,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成效达到“省内先进、全国一流”的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1.创新政务公开规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规范编写规则(试行)》要求,在省厅(局)规整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进一步探索、实践和完善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初稿。要按照推进“全景式”公开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区实际需求,理清各试点领域公开边界,确定公开事项名称及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2018年4月底前以区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固化阶段性试点成果,为全省乃至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瓯海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区府办、各试点领域牵头单位)

  2.规范试点领域信息公开。适应基层政务公开需求,5月底前建立按主题、体裁、机构、服务对象分类的多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开展各试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及时调整完善公开目录,新增政府信息严格按规范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5月底前,全面清查2017年以来相关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未按规定发布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同时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出发,2018年7月底前,按由近及远的顺序,补充增加历年相关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各试点领域牵头单位、相关责任单位)

  3.打造试点领域亮点。各试点领域牵头单位要继续按照“省内先进、全国一流”的总体要求,全力打造“一个领域一个亮点”,巩固我区试点工作的标杆地位。要把试点与具体工作充分结合,认真提炼和挖掘特色、亮点,确保每一个领域至少都打造一个全省领先的亮点,相关做法与成效要形成典型案例,争取6月底前在省级及以上层面进行宣传和推广;已有的做法成效要进一步提炼提升。(责任单位:各试点领域牵头单位)

  4.扩大试点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益性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月底前完成公开事项梳理和主动公开目录调整,6月底前完成各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公开内容覆盖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区府办<应急办>、区发改局、区农林渔业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审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全力落实创新举措

  5.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发挥第三方在参与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每季度至少邀请市民参政智囊团成员和第三方公众代表列席一次政府重要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区性政府开放日活动,并策划大型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公报的作用,每季度编发政府公报,不断扩大公报赠阅范围。6月底前,建成18个高质量的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向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众场所延伸。(责任单位:区府办)

  6.巩固试点领域创新成果。做深做实扶贫项目第三方服务全过程监管、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联合审批、保障性住房工作申请一次性受理、国有产权网上竞拍交易、安置补偿权益质押最优化、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第三方全方位监管、违停自助服务平台、义务教育招生网上办理等创新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创新成果,6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区农林渔业局、区住建局、区审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征收办、区民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

  7.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公开规范。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政务公开标准,全程公开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执行过程信息。各牵头单位要抓好任务分解,按照11月底前完成各项民生项目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攻坚“线路图”,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年初实施、年内完成、当年发挥效益。区府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实行“月月通报、每季亮牌”管理。(牵头单位:区府办)

  (三)全力提升公开水平

  8.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五公开”要求,确保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5月底前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大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公开力度,增强政府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定期公开重大政策、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进度、办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按“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和公布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清单、全面梳理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全面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9.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主动公开目录覆盖本单位职责范围。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所有标注为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要由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出台瓯海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的操作规程和处理流程,充分发挥各单位法制科室、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建立依申请公开疑难件的备案制度,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焦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责任单位: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

  10.强化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区政府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大型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各单位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政策宣传解读活动。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运用案例分析、客观数据进行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地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重大风险防范、优化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牵头单位:区府办、区委宣传部)

  11.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第一新闻发言人”作用,提高舆情回应的权威性、引导性和针对性。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各单位要快速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大型新闻发布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四)全力打造“O2O网上政府”

  12.加强总体统筹。认真落实省政府第一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网上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规划前期研究。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统筹,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切实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围绕政府决策、公共安全、市场监管、执法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推动各部门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瓯海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网上政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电子政务与公共数据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执法监管、舆情回应、政民互动等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探索建立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民互动“24小时不打烊”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府办、区编办、区综治办、区审管办、区信访局)

  13.优化网上办事。依托“互联网+”、数据共享和流程优化,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网购式”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瓯海网上办事大厅及其客户端、自助服务机功能,推进实体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不断完善网上办理为主、自助服务为辅、实体大厅兜底的线上线下融合(O2O)服务机制。抓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精简全市试点工作,在“八统一”基础上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加快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凭身份证“一证办理”,到2018年底,力争实现50%以上的民生事项“一证通办”、80%以上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全面实现便民服务类事项“移动办”。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一件事”办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息公开,实现服务事项目录化、办事材料清单化、办事进度透明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牵头单位:区府办、区编办、区审管办)

  14.推进数字治理。围绕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数字化治理格局,提升镇街统筹协调功能,推进综合指挥标准化、区域管理网格化、平台运行智慧化和治理方式全民化。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功能,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协同管理平台,加快整合各区属政府部门自建的基层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全区共享。开展全区政务信息系统大普查,5月底前各部门完成在基层应用的信息系统清单梳理,10月底前完成系统整合。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整合和提升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充分发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在治安防控、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民生服务方面的作用,11月底前基本完成区级视频共享总平台建设,实现视频监控资源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区编办、区综治办、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15.加强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不断整合区级部门网站功能,打造一站式门户网站,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公开和服务平台作用。强化“两微一端”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对于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要关停整合。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有线电视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统一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做好与综治指挥平台的衔接,切实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8月底前,完成政务数据资源大普查,编制公共数据目录,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政府数据资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区府办(信息公开办)是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做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考绩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业务科室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协调推进政务公开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对外公布,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牵头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深入挖掘工作的成效、做法,扩大宣传阵地,营造“阳光瓯海”“阳光政务”的良好氛围。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各类干部培训的科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区府办要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能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占分比重。区府办要牵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参与积极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