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建〔2018〕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将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下达丽岙街道(具体项目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18年8月3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区环保局。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808室,联系电话:88523713,传真:86293151。
附件: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瓯海区环保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
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序号 | 属地 | 类别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补助资金 (万元)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1 | 瓯海 | 生态保护类 | 丽岙街道 | 瓯海区丽岙梓上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 包括公厕改造提升、村庄环境绿化亮化工程和垃圾分类处置等工程。 | 80 | 金婧 88523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