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18-12485
  • 文件编号:温瓯教办督〔2018〕27号
  • 主题分类:教育督导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8-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7 17:21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1825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82797

二、检查内容

学校开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管理、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治理乱收费工作(有无严格执行公示等收费政策、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收费)、课程设置、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师队伍建设(代课教师聘用、校长兼课、教师请假制度执行等情况)、无证办学整治等方面工作重点聚焦学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详见附件)。

三、检查形式

采用学校自查、区教育局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方法按照学校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结合,重在发现亮点、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具体安排:

1. 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检查重点,认真做好秋季开学专项督导工作自查,并将附件2、附件4上报区教育局相应督查组组长。

2. 区教育局督查人员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安排见《督查安排表》(附件1),并填写《自查和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于97前报局办公室钱鹏程。

各校要按照浙政教督办函〔201825文件和区教育局要求,认真做好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为出色完成新学年工作任务起好步,开好局,有力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附件:

1. 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安排表;

2. 自查和检查情况记录表;

3.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4. 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5. 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浙政教督办函〔201825号附件);

6. 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周任课量暂行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8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人员安排

联系领导

镇(街道)或学校

林和国

陈尔飞 钱鹏程

区外国语学校、瓯海一幼、瓯海二幼

  钱怡洁  

娄桥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章方辉

潘时晖 宋建华

泽雅镇中小学幼儿园

陈建新 周胜巧

陈若珍 林权林

仙岩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张平凡 金劲松

森马协和学校、瓯海艺术学校、利宝特殊学校

林成益

陈汉初 叶小慧 刘胜曼

张浇娇 沈崇华

梧田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林秀实 金张衡

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童丽敏

  吴志华

景山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林端强 徐凯孟 林俊琼

南白象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北外附校、温州育英学校

吴海华 胡海晓

茶山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林友谊

谢建成 付学献

瞿溪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姜桂迈 郑锡仁 陈永菊

潘桥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夏若火 陈巍巍 程若云

郭溪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诸素鹏   陈雅伦

新桥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吴宏晔

沈黎荣   陈晓芳

丽岙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吴雯霞 张其波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麻良忠 周建东

瓯外初中分校、瓯外小学分校、瓯海三幼

                 说明:具体检查时间安排由各组与学校衔接后确定。

 

 

附件2

自查和检查情况记录表

学校



自查

教育局检查

主要做法及成效



存在问题



主要建议



            教育局督查人员:                   日期:          

附件3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课程名称

开设年级

1-6年级

课时合计

7-9年级

课时合计

九年

总课时

国家规定

总课时比例

品德

1-9

430

200

630

7%-9%

语文

1-9

1540

510

2050

20%-22%

数学

1-9

840

450

1290

13%-15%

外语

3-9

350

410

760

6%-8%

体育与健康

1-9

700

310

1010

10%-11%

艺术

1-9

830

210

1040

9%-11%

科学

3-9

350

480

830

7%-9%

历史与社会

7-9


310

310

3%-4%

综合实践活动

3-9

980

620

1600

16%-20%

地方课程

与校本课程

1-9

 

 

 

年级

周课时

基础性课程平均周课时

拓展性课程平均周课时

学年教学周数

学年

总课时

26

22-23

3-4

35

910

26

22-23

3-4

35

910

30

25-26

4-5

35

1050

30

25-26

4-5

35

1050

30

25-26

4-5

35

1050

30

25-26

4-5

35

1050

34

27-28

6-7

35

1190

34

27-28

6-7

35

1190

34

27-28

6-7

33

1120











            说明: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 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30

附件4

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指标

达成度及权重

得分

(1.0)

II

(0.8)

III (0.6)

IV (0.4)

自评

考评

1

学校校长每学年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

6

 

 

 

 

 

 

2

学校将减负工作列入教师考核内容,并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6

 

 

 

 

 

 

3

学校对教科书、作业本的选用情况,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等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社会、家长公布。

6

 

 

 

 

 

 

4

学校制定作业量控制办法。

6

 

 

 

 

 

 

5

学校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建立家校联动平台,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

5

 

 

 

 

 

 

6

学校公示减负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被举报问题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举报单位(人)做出书面答复,对需整改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8

 

 

 

 

 

 

7

学校开齐开足课程,无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等现象。

10

 

 

 

 

 

 

8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教师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10

 

 

 

 

 

 

9

加强对学生用书的严格管理,学校和教师无组织学生订购学习辅导材料或习题集等。

5

 

 

 

 

 

 

10

学校无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无擅自提前复习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无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无将校舍场地提供给他人办班、家教。教师不参与补课带生。

8

 

 

 

 

 

 

11

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未举行一次考试,初中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无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现象发生。

5

 

 

 

 

 

 

12

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学校无组织集体早自修和通校学生晚自修活动,住校生每天晚自修不超2课时。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

 

 

 

 

 

 

13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无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类编班现象。

5

 

 

 

 

 

 

14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无跨学区组织招生现象。

5

 

 

 

 

 

 

15

学校采取多元评价方法对教师、学生进行科学的评价。

5

 

 

 

 

 

 

 

附件5

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5.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6.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

11.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是否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是否建立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3.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5.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六、学生安全教育

17. 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等关键节点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

     温瓯教办督〔2018〕27号 附件6.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周任课量暂行标准(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