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暨办学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温瓯教督〔2018〕179号)要求,现将《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暨办学绩效考核基础性指标内涵及计算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考。
附件: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暨办学绩效考核基础性指标内涵及计算办法(试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暨办学绩效考核基础性指标内涵及计算办法(试行)
1. 生均教育事业费比上一年度增长
指标说明 | 公办学校按生均教育事业费预算拨款计算,即在预算年度内安排,并划拨到学校,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中的教育经费和第309类“基本建设支出”科目中的教育经费,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支出。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
计算公式 | P=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预算拨款数-上一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预算拨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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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办法 | P>0,得分=权重值;P≤0,得分=0。 |
数据来源 | 教育经费统计年报。 |
备注 | 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类统计。 |
2.生均公用经费比上一年度增长
指标说明 | 公用经费即公共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包括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第205类中的“商品与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
计算公式 | P=年度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上一年度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
赋分办法 | P>0,得分=权重值;P≤0,得分=0。 |
数据来源 | 教育经费统计年报。 |
备注 | 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类统计。 |
3.生师比
指标说明 | 生师比是指在校学生数与专任教师数的比值。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按目标值/实际值*权重值得分。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
备注 | 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特殊学校六类统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学生数和教师数要按各年段实际值进行拆分。 |
4.各类教师学历及其他要求
指标说明 | 高于规定学历(学位)专任教师是指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初中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普通高中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中职学校教师“双师型”比例占相应年段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按实际值/目标值*权重值得分。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
备注 |
5.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
指标说明 | 专任教师是指在学校内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 按实际值/目标值*权重值得分 ;P<80%,得分=0。 |
数据来源 | 政工科。 |
备注 |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包含拥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新入职一年内的教师。 |
6.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指标说明 |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指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意见》(温瓯教政〔2007〕172号)精神,按照“控制总量、适度拉开差距、突出工作绩效”要求的学校教师工资制度。民办学校依照执行。 |
赋分办法 | 有实施,得分=目标值;没有实施,得分=0 |
数据来源 | 政工科 |
备注 |
7. 教师工资及社保
指标说明 | 非编教师是指中小学、幼儿园中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形式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即在编教师以外所有专任教师。教师社保包括“五险一金”,五险具体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0.8,达标,得分=权重值;P<0.8,按实际值/0.8*权重值得分。社保政策落实,得分=权重值;五险不落实,得分=0。 |
数据来源 | 政工科。 |
备注 |
8.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成绩
指标说明 | 教师全员培训考核成绩是指教师发展中心对教师培训情况的考核分数。 |
计算公式 | P=以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考核分数为准。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按实际值/目标值*权重得分。 |
数据来源 | 教师发展中心 |
备注 |
9.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且比上一年度增长
指标说明 | 教学仪器设备值包括教学仪器值和教学设备设施值,统计口径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中的《中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表填报指标说明》进行。 |
计算公式 | P2=年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上一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赋分办法 | P1≥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1<目标值,按实际值/目标值*权重得分。 P2≥目标值,得分=权重值;0<P2<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P2≤0,得分=0。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年表中的“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行01,列13]。 |
备注 | P1、P2分开统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教学仪器设备值按“小学:初中:高中=1:1.1:1.32”的比例进行拆分。 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四类统计。 |
10.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的数量
指标说明 | 功能教室是指除普通教室以外的、供学生使用并承担特定教学功能的教室,包括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室内运动室、劳技教室、普通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辅导室等,不含会议室、办公室、生活用房及其他空置房。 创新实验室是指专门用于选修课和拓展性课程日常教学的教室,如创客空间、机器人实验室等。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仪器站。 |
备注 |
11.生均图书
指标说明 | 图书册数是指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电子图书一种算1册。 |
计算公式 | ;P2=今年生均图书-去年生均图书 |
赋分办法 | P1≥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1<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P2 ≥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2<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年表中的“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行01,列4]。 |
备注 | 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普高和中职学校)四类统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图书册数按“小学:初中:高中=1:1.1:1.32”的比例进行拆分。 |
12.网络和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教师活跃度
指标说明 | 教学场所实现无线校园网覆盖是指教学场所有路由器且可以无线上网。省级(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教师活跃度是指校域内在省级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或者同等规则计算的区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所有用户经验值总和的人均值。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1.网络带宽及覆盖。达到,得分=目标值;否则,得分=0 2..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教师发展中心 |
备注 |
13.开设地方德育课程和校本德育课程
指标说明 | 地方德育课程和校本课程是指学校不仅开设国家规定的德育课程,还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具有特色的地方德育课程与校本德育课程。 |
赋分办法 | 有开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各1分;否则不得分。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发展中心。 |
备注 |
14.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站
指标说明 | 建有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中小学校是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持证率达60%,且建有专用心理教师办公室与专用心理辅导室(包括个别辅导室与团体辅导室)。 |
赋分办法 | 建有的1分,示范得2分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发展中心 |
备注 |
15.建有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指标说明 |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指学校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教育渠道,建立稳定的、规范的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与载体。 |
赋分办法 | 建有得1分,否则得0分。 |
数据来源 | 勤办、学生科 |
备注 |
16中小学与博物、科技、文化和艺术、体育等公益类场馆建立合作关系
指标说明 | 中小学与公益性公共文化、科技场馆和体育设施,包括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术馆、博物馆、科普场馆、体育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立合作关系。供学校及学生免费使用,用作学校对学生开展教育活动。 |
赋分办法 | 有建立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 |
备注 |
17.建有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
指标说明 | 学校建有家长参与的,旨在加强家校结合、让家长与学校形成有效合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组织。 |
赋分办法 | 有建立的2分,否则不得分。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 |
备注 |
18.建立完善的发展性评价机制
指标说明 | 学校发展性评价是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基础,自主提出达标实施方案和与之配套的发展性评价方案,以学校为主、教育督导部门参与的学校评价活动。 |
赋分办法 | 有科学规范的发展规划方案且每学年有修订完善得2分、每学年的形成性评价有方案有实施得2分、学年度目标与规划目标契合度高且较好达成得1分。 |
数据来源 | 督导室。 |
备注 |
19.建有学校章程
指标说明 | 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 学校章程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要件,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 |
赋分办法 | 依法制定章程得1分;章程权威、稳定、有特色,利益相关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得1分。 |
数据来源 | 政工科、督导室 |
备注 |
20.专任教师拥有境外学习研修经历的比例
指标说明 | 专任教师拥有境外学习研修经历是指拥有境外留学经历或公派出国(境)学习培训、研修经历14天以上的所有专任教师人数。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 |
数据来源 | 政工科 |
备注 | 分小学、初中、高中(含普高和中职学校)三类统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专任教师按要按各年段实际值进行拆分。 |
21.与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学校建立友好关系(包括千校结好特色品牌项目)
指标说明 | 与境外或港澳台学校建立友好关系是指与境外学校签订有效的友好交流意向书。 千校结好特色品牌项目是指由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外事部门评定的,具有持续国际交流能力的品牌项目。 |
赋分办法 | 有建立得分=权重 |
数据来源 | 政工科 |
备注 |
22、23.小学初中资源配置7项指标达到优质均衡要求
指标说明 | 资源配置7项指标达到优质均衡要求,是指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和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7项指标。 |
计算公式 |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 |
赋分办法 | 达到得分=权重值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
备注 | 具体口径参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浙政教督办〔2017〕6号)。 |
24.达到规定班额的比例
指标说明 | 班额达标的班级是指班额达到幼儿园平均班额30人(三级及以下35人)、小学45人(35人)及以下,初中50人(40人)及以下,高中45人(40人)及以下标准的班级。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1.小学初中高中班级基本值达到=权重值; 2.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
备注 | 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类统计。中小学校如有班级人数超过56人及以上,该项指标得分=0。 |
25.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
指标说明 |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教师是指符合《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交流条件的校长、教师。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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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政工科 |
备注 |
26.晋升等级或民办星级幼儿园
指标说明 | 晋升等级是指学年内创成高一层次等级幼儿园,星级幼儿园由市局组织专门对民办幼儿园评定。非因幼儿园原因,学年内没有接受复评的,视为复评通过。 |
赋分办法 | 达到得分=权重值;通过复评的得分=权重值/2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督导室 |
备注 |
27.义务教育巩固率
指标说明 | 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即九年义务教育段在校生巩固率,即学校入学人数与毕业人数的百分比。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
备注 |
28.义务教育学业水平质量
指标说明 | 区教育质量奖,按照《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奖励办法》 进行评定。 |
计算公式 | 1.学业质量综合评价奖(N1)。学业质量综合评价奖(N1)是横向评价学生参加中考和小学六年级测试成绩的综合指标,由全科[1]总分平均分的转换值(T1)、全科总分优等率转换值(R1)和全科总分后进率转换值(D1)按一定权重合成,横向反映学校学业质量综合水平。计算方法为: N1=0.5T1+0.2R1+0.3D1。 2.学业质量效能增值奖(N2)。学业质量效能增值奖(N2)由平均分变量转换值(T2)、优等率变量转换值(R2)和后进率变量转换值(D2)按一定权重合成,纵向反映某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优秀水平和后进水平的变化情况。计算方法为: N2=0.5T2+0.2R2+0.3D2。 |
赋分办法 | 当年获得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得20、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获得区教育质量效能增值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总分平均分(初中含体育)列区前60%得6分前80%得4分。其余不得分。三项分别统计取最高分。 |
数据来源 | 教师发展中心 |
备注 |
29.义务教育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指标说明 | 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数占所有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总数的比例。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 |
备注 |
3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累计合格率
指标说明 | 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学生数与参加各学科水平考试学生总数的比例。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考试院 |
备注 |
31.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指标说明 | 指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生源地学生数与参加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生源地学生总数的比例。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 |
备注 |
32.中职学生省级及以上职业能力大赛获奖率
指标说明 | 中职学生在参加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竞赛与职业能力大赛等赛事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获奖率是指在以上赛事中获奖人数占中职学生总数(实习阶段吧学生除外)的比例。 |
计算公式 | P=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高中科 |
备注 |
33.高中升学质量
指标说明 | 按照《瓯海区教育质量奖励办法》评定。 |
计算公式 | 按照《瓯海区教育质量奖励办法》评定。 |
赋分办法 | 瓯海中学:达到一段基数目标得15分,一段录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瓯海一高:一段录取达到目标值得5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3分),第二段录取达到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瓯海二高、三溪中学及民办普高:第二段录取达到目标值得1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第一段录取率达到目标值的加2分(最高加5分)。森马协和学校当年毕业生百分百入读美国前100名或英国前50名大学,得15分,入读美国前50名或英国前25名大学的,每增加1人家1分(最高加5分)。 |
数据来源 | 发展中心、考试院、高中科 |
备注 |
34.中职单招单考
指标说明 | 按照浙江省中职单招单考要求 |
计算公式 | 按照浙江省中职单招单考要求 |
赋分办法 | 中职单招单考本科录取人数达到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加5分) |
数据来源 | 高中科 |
备注 |
35.学校体育工作
指标说明 | 按照《瓯海区中小学体育工作考核办法》评定 |
计算公式 | 按照《瓯海区中小学体育工作考核办法》评定 |
赋分办法 | 成绩≥目标值,得分=权重值;成绩<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 |
备注 |
36.学校艺术工作
指标说明 | 按照《瓯海区中小学艺术工作考核办法》评定 |
计算公式 | 按照《瓯海区中小学艺术工作考核办法》评定 |
赋分办法 | 成绩≥目标值,得分=权重值;成绩<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学生科 |
备注 |
37.平安校园创建
指标说明 | 按照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平安幼儿园”评估标准评定 |
计算公式 | 按照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平安幼儿园”评估标准评定 |
赋分办法 | 创成或通过复评,5A等级平安校园的得3分,4A等级的得2分,1-3A等级的得1分,无等级0分。 |
数据来源 | 安保科 |
备注 |
38.学校获奖
指标说明 | 学校获奖指由教育系统组织或认可的有关奖项。 |
计算公式 | 学校获奖指由教育系统组织或认可的有关奖项。 |
赋分办法 | 学年内获得综合性荣誉市级及以上(不包括学前教育第26监测点涉及内容)5分(民办4分),区级3分,获得单项荣誉市级及以上的每项1分、区级每项0.5分。 |
数据来源 | 相关科室 |
备注 |
39.教师获奖
指标说明 | 教师获奖指由教育系统组织的有关奖项 |
计算公式 | |
赋分办法 | 学年内教师个人获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前八名或等次为三等奖及以上人数占比。高中目标值按瓯中职专(20%)、一高(18%)、其余学校(15%)。幼儿园目标值按一级(10%)、二级(8%)、三级及以下(5%)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教师发展中心 |
备注 |
40学生获奖
指标说明 | 学生获奖指由教育系统组织的有关奖项 |
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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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办法 | 学年内中小学生个人获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前八名或等次为三等奖及以上人数占比。高中目标值按瓯中职专(15%)、一高(12%)、其他学校(10%)。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
数据来源 | 相关科室 |
备注 |
41.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指标说明 | 社会公众(学生、家长、教师等)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分数。 |
计算公式 | P=(各类群体满意度 |
赋分办法 | P≥目标值,得分=权重值;P<目标值,按实际得分计分。 |
数据来源 | 督导室 |
备注 |
反向扣分
指标说明 | 教育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师德师风、群体事件、公共卫生、招生违规、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私设小金库等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
计算公式 | 当年考核直接定为合格及以下。 |
赋分办法 | 根据情节、危害程度、负面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定。 |
数据来源 | 党委会确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