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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陈贵平同志申报个人嘉奖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15 16:14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研究,现拟为陈贵平同志申报个人嘉奖进行公示。

  简要情况:陈贵平,男,1976 年10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36252619761014****,户籍地址:江西省乐安县古岗乡汤山村,现住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南村后畔垟路。

  2018年5月2日,瓯海区梧田街道南村后畔垟路21号发生一起爆炸事件。爆炸发生当时,陈贵平同志当时正好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听到爆炸后迅速从自己的出租房内出来,发现旁边的房屋已经坍塌。陈贵平同志突然发现有人在坍塌的房屋内,便不顾自身个人安危,第一时间冲进房屋内救人。陈贵平同志从废墟中救出一名男伤者时,男伤者说自己的老婆还在里面。陈贵平同志便又与周边的群众一起,进去把另一名女伤者救了出来后,两名伤者救出后被120送往医院后。陈贵平同志在救出伤者之后,身上有轻微的擦伤,后自行去医院检查。

  2018年8月14日,瓯海区公安分局确认陈贵平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本次公示时间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9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各街镇、部门和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和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区府办反映(电话:0577-88510303)。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