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规范 OHGK 2907—2018 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民办学校管理(修订版)
2018 - 07 - 20发布 2018 - 07 - 20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
本规范按照ZJGK 1002-2018《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规范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起草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温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章方辉、孔祥威、林秀实、阮慧君。
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民办学校管理(修订版)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领域民办学校管理政务公开的包含事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属性、公开期限和主动公开方式。
本规范适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领域民办学校管理的政务公开。
2 包含事项
民办学校管理政务公开包括以下八个事项: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业务流程参见图A.1);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业务流程参见图A.2);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业务流程见图A.3);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业务流程见图A.4);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业务流程见图A.5);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业务流程见图A.6);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申请(业务流程见图A.8)。
3 公开主体
区教育局为民办学校管理政务公开的公开主体。
4 公开内容
4.1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1。
4.2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2。
4.3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3。
4.4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4。
4.5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5。
4.6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6。
4.7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年检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年检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7。
4.8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申请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申请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8。
5 公开属性
本规范所涉及民办学校管理公开内容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
6 公开期限
民办学校管理政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内容,应于该内容形成、变更或获取之日起,按表1、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规定的期限内公开。
7 主动公开方式
民办学校管理政务公开的主动公开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表1、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规定的方式。
表1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表2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表3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表4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表5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表6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表7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表8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申请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工作日) |
1 | 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法定依据等 | 区教育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政务服务网 | 在发布当日公开,并长期公开 |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民办学校管理流程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流程见图A.1。
图A.1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流程见图A.2。
图A.2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流程见图A.3。
图A.3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流程见图A.4。
图A.4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流程见图A.5。
图A.5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流程见图A.6。
图A.6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流程图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流程见图A.7。
图A.7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流程图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申请流程见图A.8。
图A.8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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