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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国资〔2014〕28号
温州市瓯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二、检查内容
《瓯海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温瓯国资〔2014〕17号)实施情况和2014年1-10月财务收支情况。
三、时间安排
自2014年11月10日起,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应结合《瓯海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企业应装订好2014年1-10月会计凭证,为检查提供必需的条件。
3.联系人:诸玉生,联系电话:88595261,联系地址:娄桥街道娄东大街区行政中心1号楼643室。
附件: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检查时间安排表
瓯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抄送:各财政所
温州市瓯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