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1/2017-09285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规划计划
  • 发布单位: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17-03-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 15:03 访问次数: 来源:瑞星(温州)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现将《瓯海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7日                                    

   

瓯海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方案

   

  我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配租对象及房源已落实,为及时落实配租工作,根据《温州市瓯海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温瓯住建〔343〕号),并结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本实物配租定位方案。

  一、实物配租定位对象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审核确定我区2016年度实物配租优先对象6户申请家庭为本次入围摸文资格对象。

  二、实物配租定位方法

  (一)摸文确定定位摸文对象

  此次我区共筹集实物配租房源4套,入围摸文资格对象为6户,因人数多于房源数,通过分轮次的摸文确定最终的定位摸文对象,未摸中的申请家庭继续实行租赁补贴保障,并进入下一期实物配租轮候。

  (二)入围定位摸文资格的摸文办法

  抽签摸文分二轮进行。

  第一轮抽签:抽取第二轮抽签的顺序号。

  第一轮抽签顺序按申请人姓名笔画情况排定:由姓氏笔画少的申请人开始抽签;姓氏笔画相同的,按名字的第一个字的笔画确定抽签顺序,由笔画少的申请人开始抽签;名字第一个字的笔画相同的,按名字第二个字的笔画确定抽签顺序,由笔画少的申请人开始抽签(如姓名总共只有两个字的,则设定姓名的第三个字为0划)。

  第二轮抽签:抽取实物配租分配对象号。

  按第二轮抽签的顺序号,由小到大从“壹”号开始进行抽签,抽中“入”字的申请家庭,直接入围摸文定位;抽中“出”字的申请家庭,退出本次定位摸文,继续实行租赁补贴保障,并进入下一期实物配租轮候,轮候顺序按照第一轮的抽签顺序号排列,有效期为二年。

  (三)定位摸文办法

  1、批次划分及房源安排

  根据房源的地段、层次、面积,结合获得实物配租定位资格家庭的不同类型、人员结构等情况,分A、B两个批次进行定位,通过分轮次的摸文确定最终的套型房号。

  A批:入围定位资格家庭中有肢体(下肢)残疾或视力一级残疾的保障家庭人员,原则上安排一层房源进行定位。

  B批:除A批外的其他申请家庭,在剩余房源中进行定位。

  具体申请人批次及房源坐落情况见附表。

  2、定位顺序

  按照先A批后B批的批次顺序参加抽签摸文定位。如A批的房源套数多于A批申请家庭户数,在A批定位后剩余的房源并入B批的房源中,由B批申请人参加摸文定位。

  3、定位摸文办法

  各规定批次的申请家庭在各自对应的房源中抽签摸文定位。每个批次的抽签摸文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抽签:抽取第二轮抽签的顺序号。

  第一轮抽签顺序按申请人姓名笔画情况排定:由姓氏笔画少的申请人开始抽签;姓氏笔画相同的,按名字的第一个字的笔画确定抽签顺序,由笔画少的申请人开始抽签;名字第一个字的笔画相同的,按名字第二个字的笔画确定抽签顺序,由笔画少的申请人开始抽签(如姓名总共只有两个字的,则设定姓名的第三个字为0划)。

  第二轮抽签:抽取实物配租住房的房号。

  按第二轮抽签的顺序号,由小到大从“壹”号开始在各自批次的房源中进行抽签,直接抽取实物配租住房的房号。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可派1-2人(最多不超过2人)参加定位摸文,其中1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参加,必须有社区和街道出具证明。

   (二)申请人(代理人或监护人参加定位的同时携带代理人或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必须携带《瓯海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摸文通知》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参加摸文定位。

   (三)参加实物配租定位的申请人在抽签摸文过程中必须遵守现场秩序,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参加抽签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抽签现场,超过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抽签和实物配租资格。

   (五)抽签摸文的结果当场拆封、当场宣读、当场签字确认。

   (六)摸文定位后,申请人不得私下互相调换。如确需调换的,调换双方应提出书面报告经瓯海区住建局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附表

  瓯海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批次及房源情况表

批次

申请人名单

房源房号

A批

童卫清(视力一级)

胡建珠(肢体二级)

(此两户若入围定位资格摸文列为该批次)

梧田街道安康锦园6幢103室(73.64㎡)

梧田街道安康锦园6幢104室(73.64㎡)

B批

王少丰(精神一级)

丁胜钢(精神二级)

何郁华(视力二级)

诸雪玲(多重二级)

区府东小区食品宿舍602室(50.86㎡)

新桥街道西山西路83号9幢406室(51.81㎡)

备注

申请家庭人口以原租赁补贴保障人口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