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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瓯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3 16:33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大数据管理中心)

温瓯政公领〔2018〕1号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2018年瓯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瓯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群众关切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巩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政府工作各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健全落实公众列席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应明确规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按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布多部门、多层级办理的“一件事情”清单、指南,全面梳理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事项和办事清单、指南标准化动态调整机制。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各级政府“三公”经费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推动各街道、各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抓好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加强统筹谋划和过程监管,对照区政府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明确公开内容,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提高执行透明度,同时加大综合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效果,努力营造各方关注、合力推动、成果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予以落实,有关单位按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完善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网络访谈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涉及范围、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并可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重大风险防范、低收入百姓增收、污染防治、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涉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区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发现和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政府部门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动向,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2号)要求,优化公共数据大平台建设,推进数据“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进一步完善公布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瓯海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完善政府网上协同治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零上门”。(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件事情”的标准,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加强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扩大政务大厅办事服务范围,属于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建立完善政务大厅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区审管办,区各有关部门)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时更新等,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企业开办、建筑施工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和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全面推进以“瓯海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十)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要求,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日常管理,完善咨询投诉“一号响应”,优化职能资源配置,落实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要求,完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系现代化。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协同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与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和部门业务平台的事项流转,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实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在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并做好试点成果的转换应用。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省、市级主管部门,切实推进试点工作,做实规定动作,做深亮点工作,做细服务工作,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各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十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切实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十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政府网站管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