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市场监管所:
为提升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在食品处理过程中交叉污染,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推行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区中小学校和食品安全B级以上幼儿园全部开展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并达到《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切配工用具和工作服色标管理操作指南》要求;有条件的学校食堂要积极推行4D、五常等先进管理方式。
二、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2018年6月底前)
各学校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部署学校食堂色标管理和4D、五常等先进管理推行工作。
2. 实施阶段(2018年9月底前)
各学校根据《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切配工用具和工作服色标管理操作指南》,完善设施设备。按要求配置用具、容器,邀请专家指导开展4D、五常等先进管理工作。
3. 验收阶段(2018年10月底前)
各学校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达标的,可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出验收申请。各市场监管所联合中心学校对各学校实施现场评估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堂推广色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是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扎实开展学校食堂实施色标管理工作。
2. 强化工作合力。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推行色标管理等先进管理工作;各学校及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有效开展,按时保质完成。
3. 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适时组织抽检,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 瓯海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自评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学校食堂色标管理自评表
内容 | 实施情况 | |||
类别 | 加工处理区 | 备餐专间 (可合理缺项) | ||
用具色标标注 | 刀具 | |||
剪刀 | ||||
砧板 | ||||
抹布 | ||||
刷子 | ||||
原料容器 | ||||
工作服 | ||||
其它 | ||||
工用具使用管理 | 定点 存放 | 是否按对应色标存放 | ||
有无明显的区域标识 | ||||
规范 使用 | 是否生熟分开 | |||
是否专区使用 | ||||
有无混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