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18-05073
  • 文件编号:温瓯教安〔2018〕153号
  • 主题分类:日常监管信息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7-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2 10:4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市场监管所:

 为提升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在食品处理过程中交叉污染,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推行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区中小学校和食品安全B级以上幼儿园全部开展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并达到《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切配工用具和工作服色标管理操作指南》要求;有条件的学校食堂要积极推行4D、五常等先进管理方式。

  二、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20186月底前)

 各学校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部署学校食堂色标管理和4D、五常等先进管理推行工作。

   2. 实施阶段(20189月底前)

 各学校根据《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切配工用具和工作服色标管理操作指南》,完善设施设备。按要求配置用具、容器,邀请专家指导开展4D、五常等先进管理工作。

  3. 验收阶段(201810月底前)

 各学校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达标的,可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出验收申请。各市场监管所联合中心学校对各学校实施现场评估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堂推广色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是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扎实开展学校食堂实施色标管理工作。

  2. 强化工作合力。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推行色标管理等先进管理工作;各学校及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有效开展,按时保质完成。

  3. 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适时组织抽检,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 瓯海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色标管理自评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学校食堂色标管理自评表

内容

实施情况

类别

加工处理区

备餐专间

(可合理缺项)

用具色标标注

刀具

剪刀

砧板

抹布

刷子

原料容器

工作服

其它

工用具使用管理

定点

存放

是否按对应色标存放


有无明显的区域标识


规范

使用

是否生熟分开


是否专区使用


有无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