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18-10867
  • 文件编号:温分类办〔2018〕5号
  • 主题分类:垃圾处理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18-07-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18年度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6 09:14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升垃圾分类治理能力,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特制定《2018年度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度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升垃圾分类治理能力,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有效树立“资源再利用、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类”的分类方法,积极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参与度,切实提升我市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及重点

  以省、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为重点,大力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在分类保障措施、体系建设、回收利用、设施建设、长效推进上加大力度(详见附件),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第一年取得扎实成效。

  四、考核结果和应用

  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年度”通报的形式反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年度综合考评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五、考核纪律

  (一)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机制,落实专职考核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确保考核工作客观、透明、公正。

  (二)检查考核人员应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检查考核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三)考核人员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2018年温州市各县(市、区、功能区)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   

2018年温州市各县(市、区、功能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总分:100分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考评方式

分值

量分细则

保障措施

20分)

8月底之前,出台本县(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查阅政府文件和相关资料

8

未按时落实的扣2/项,扣完为止。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开1次联席推进会。

查台账

3

未建立制度扣3分,未召开会议扣2

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街道(镇),并制订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标准,每季度对街道(镇)进行考通报。

3

未制定考核标准扣3分,未考核排名扣2

落实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包括分类体系硬件建设、宣传培训、业务管理指导等工作经费有保障。

查台账

6

未落实,扣2/项。

体系建设

55分)

市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80%以上,各县(市)覆盖面达5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管理单位等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查资料,现场随机抽查

10

未达到计划指标,每少1%1分,不足1%1%算,扣完为止

启动2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查资料,实地考核

/

龙湾区、瑞安市未按规定完成启动建设任务的,扣5分;完成启动建设任务的,给予加5分。

分类宣传资料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进行入户分发(8月底前完成入户率100%),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

每季度抽查5个小区,每个小区抽查10位市民和10个垃圾桶,计算百分比。

5

入户率未按计划完成,每少1%0.1分。

试点开展分类垃圾袋入户分发工作(10月底前省、市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入户率100%)。

2

入户率未按计划完成,每少1%0.1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60%以上。

3

准确率未达到的,每少1%0.2分。

分类垃圾桶按要求配备齐全、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破损。分类垃圾桶、宣传栏等标识、颜色、内容正确。

每季度抽查4个小区(10组分类垃圾桶),1个单位(4组分类垃圾桶)。

5

发现问题的,扣0.3/

按照市里下达目标任务,完成新增或改造运输车辆。

查阅台账和现场考核

5

未达到计划指标的,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11月底之前全面开通分类收运专线,完成住宅小区、商业街区“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试点,做好省、市级分类示范小区、智能分类小区创建。

12

未按要求落实的,按任务量扣分。

人力保洁三轮车无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现象,分类运输车辆标识准确。

现场考核

8

发现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扣1/次。发现错误,扣0.5/处。

辖区生活垃圾增长率较2017年控制在规定的减量目标范围内。

查阅文件资料

5

未达到要求,每超出1%0.5分。

回收利用(5分)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完成一定数量的地方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培育工作。

查阅文件,现场考核

5

未达到要求,每少1%0.5分。未完成规定要求培育工作的,扣1/

设施建设(8分)

启动17个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含渗滤液处置设施提标改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查现场、资料

5

未及时启动的或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扣2/个。

全面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查现场、资料

3

未启动建设或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扣3分。

长效推进

12分)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队伍,配置专职人员。

查阅文件、台账

3

未成立的扣3分,未配置专职人员扣2分。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共车载设备、电梯广告、墙报等开展公共宣传,至少在3种载体上开展宣传。

3

宣传载体不到3种的,扣1/种。

每季度,县(市、区)级至少举行1次宣传培训,每个街道(镇)至少举行1次宣传培训活动。

4

县(市、区)级宣传培训活动次数不足,扣1/次;抽查4个街道(镇),次数不足扣0.5/

按要求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报表。

查阅台账并结合日常工作

2

填报信息不及时的,未报送扣0.5/次,延迟报送扣0.2/次。

加分项

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或具有创新性项目。

查阅台账和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考核

年终统一赋分

1/个,最多5分。

受到媒体或上级部门表扬的。 

市级加0.5/次,省级加1/次,国家级3/次。

减分项

被媒体曝光存在问题的或被上级部门批评的。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市级扣0.5/次,省级扣2/次,国家级扣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