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无限忠诚·走在前列”主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锻造一支拥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忠诚警队、血性警队、尖刀警队、铁纪警队,以确保瓯海公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明显提升,确保打赢G20峰会安保维稳攻坚战;力争不发生队伍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力争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恶性案事件,实现打造全市标杆公安分局的战略目标。
一、严明政治纪律,增强公安队伍“四个意识”
1.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无限忠诚敢担当·走在前列树标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不含糊、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暧昧、急难险重面前不退缩,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决不允许对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阳奉阴违,顶着不办、拖着不干;决不允许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对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围绕遵守政治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及做好反恐处突、重大安保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为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公安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制定三张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对党负责、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横向覆盖、纵向延伸,层层传导管警治警压力。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要履行“双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各级党组织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双岗双责”清单,明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具体内容、考核方法。强化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支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
4.完善履职尽责机制。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背书”制度,各党支部(总支)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并签订责任书,纪检委员为监督责任人,负责督促责任事项落实。分局纪委要督促推进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下的监督指导。建立报告和约谈制度,各党支部(总支)向分局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委负责人对履责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5.切实加强问责追责。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督查问责、倒查追究的完整责任链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落实《队伍管理重点整改单位约谈制度》、《队伍管理重点整改单位挂牌制度》和《领导干部刚性问责六项规定》、《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三包”“三带”“三连”工作机制》等制度规定,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队伍问题突出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观的,一律挂牌整顿。对发生影响恶劣的民警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
6.坚持“两大抓手”并重。树立“从严即是从优,最严就是最优”理念,做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这“两大抓手”,既坚决维护铁的纪律,又有效激发队伍活力。切实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坚决打击阻挠民警正当执法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严重暴力袭警的典型案例,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抓好为基层松绑减负工作,下大力气帮助基层推动解决负担过重问题,特别要以解决110恶意骚扰报警和分流处置非警务警情为抓手,有效解决基层负担。警务督察、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门监督,推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各项惠警措施落到实处。
三、深入正风肃纪,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
7.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以深化“万人评议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活动”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为载体,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形式,盯紧年节假期、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盯紧热点权力岗位,深入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抗式”暗访、“抄底式”督察和纪律作风明查暗访,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并追责。
8.开展专项教育整治。围绕G20峰会安保临战阶段工作和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大起底、大巡查、大整治、大推进、大评议”作风建设五大行动,从严整治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其他“四风”顽症。组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和整治违法扣押、随意处置、私分贪占涉案财物等问题,促进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公安特费整治,治理特费管理使用不严问题。大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严肃处理对重大决策敷衍塞责、置之不理、无故拖延的领导干部。
9.开展季度廉情分析。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队伍状况,落实队伍纪律作风分析研判制度和正风肃纪工作季报制,每季度形成综合性廉情分析报告。各党支部要向分局纪委报送季度廉情分析报告。各单位针对廉情分析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治理,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0.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对照“六项纪律”,及时分类处置,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紧盯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批评、诫勉等提醒警示和“咬耳扯袖”工作。对主动认错、认真悔过的,从轻处理;对抗拒组织调查的,从严处理。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实践“四种形态”等情况月度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浙江公安民警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规定》。
11.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把纪律审查作为打造铁纪警队的重中之重,坚持“零容忍”导向,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严惩、严改、严查、严管、严追。着力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干部选拔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在入警入伍过程中徇私舞弊;插手、干预案件办理,贪赃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重大建设项目中内外勾结、损公肥私;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收礼受贿、吃拿卡要、乱收滥罚;违反办案纪律,泄露秘密,向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通风报信等问题。
12.完善执纪办案机制。进一步拓展畅通渠道,充分利用“12389”、“警民时时通”栏目热线、“纠风在线”等举报投诉平台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受理核查工作。实现核查重点、核查方式、结果运用“三个转变”,努力提升信访举报核查率和成案率。开展执纪情况集中清查,分局纪委对已作出的处理处分情况逐一检查,对未真正执行或未全面执行的,要限期整改,执行到底,维护纪律严肃性。发挥公安职能优势,配合相关部门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
五、完善大监督格局,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13.加强干部监督。充分利用党内组织生活,强化监督制约,发现问题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等制度,健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倒查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推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即报制度全覆盖。
14.创新监督机制。制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哪里问题集中就巡查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巡查什么”的原则和“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巡后必改”的要求,对重点单位开展进驻式专项巡查,坚决杜绝“八类”有责重大问题发生。用好监督利器,进一步完善并用好风险预警管控系统、网上督察系统,主动发现队伍中的违纪违法线索。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特费管理、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安民警利益回避等制度。
15.加强警务督察。将现场督察与网上督察中心、12389举报平台有机整合,加大专项督察、网上巡查、投诉核查力度,发挥纠风治弊主力作用。坚决打击处理诬告陷害、辱警袭警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执法权威。强化《局规》运用,把纪律规定真正落实到日常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每个环节,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力。
16.强化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深化审计整改,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将执法活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加强经济责任、执法活动、装备采购和建设项目等审计,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发挥反贪污浪费尖兵作用。
17.形成监督合力。落实队伍管理季度例会制度,纪检组织和政工、信访、法制、督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健全完善大监督格局。深化与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交流对策。要进一步发挥分局特邀监督员作用,明确职责纪律,创新监督方式,组织参与“万人双评议”“创满意监督行”、“正风肃纪行动”等活动,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18.深化“阳光警务”。推进“四单一网”建设,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再清理,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流程、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办事难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以及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坚持常态长效,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9.加强法纪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做到全警必学,凡训必讲,促进公安民警思想对标、行为入轨,增强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干部培训及日常学习教育中,抓好《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习贯彻工作。以《准则》、《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主要内容,积极参加“廉洁从警、执法为民”纪律知识竞赛。
20.深化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剖析一警示”,以案说法,举案讲纪,积极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和教育警醒作用,每查办一起案件,宣教工作同步跟进,问题查结与警示剖析同步完成,达到警示全警的作用。坚持公开透明,查处的案件要公开曝光,不适合对外公开的,也要内部通报。通过拍片、办展、开会、座谈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探索尝试微电影、动漫等更加生动形象的形式,用活、用好典型案例。
21.培育廉政文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警营、进民警家庭,培育风清气正的警营文化生态。利用“公安廉政文化课堂”和“清风警苑”等新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学习教育,推动警营风气持续向善向上。结合“千名好民警”评选活动,选树正面典型,引导广大民警培养高尚职业操守。开展优秀家规家训故事征集活动,培育优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家风,凝聚敬法崇廉正能量。全力抓好“浙江公安廉政文化网络课堂”第四学年教学工作。
七、推动派驻改革,夯实执纪监督基础
22.支持派驻纪检机构履责。坚决拥护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加强请示协调,做好工作衔接,确保职能、力量得到加强。加快推进机关纪委实体化建设,及时充实执纪监督力量。坚决支持派驻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主动通报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情况。抓住“关键少数”,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告以及派驻纪检组长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
23.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树立“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理念,敢字当头、无私无畏,着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组织对重大情况、重要问题线索在报告纪委、同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同时,要向上级公安纪检组报告。对照“八个不要”负面清单、“四个过硬”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市公安纪检干部培训班,邀请办案专家、业务骨干授课,提高纪检干部执纪办案能力。强化纪检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形象好的纪检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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