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17-05492
  • 文件编号:温瓯教办发〔2017〕26号
  • 主题分类:教育督导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7-09-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15:19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1910

二、检查内容

学校开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管理、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治理乱收费工作(有无严格执行公示等收费政策、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收费)、课程设置、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师队伍建设(代课教师聘用、校长兼课、教师请假制度执行等情况)、无证办学整治等方面工作。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校园安全管理难点工作的解决及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形式

采用学校自查、中心学校全面检查和区教育局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方法按照学校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结合,重在发现亮点、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具体安排:

1. 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检查重点,认真做好开学工作自查,并将附件2、附件4上报中心学校。

2. 各中心学校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并将附件2汇总上报局检查组组长。

3. 区教育局对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安排见《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安排表》(附件1),并填写《自查和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于9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钱鹏程。

各校要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和区教育局要求,认真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工作,为出色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起好步,开好局,有力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附件:

1. 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安排表;

2. 自查和检查情况记录表;

3.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4. 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5. 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浙政教督办〔2017〕22号附件);

6. 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周任课量暂行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9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安排表

 

带队领导

 

 

 

第一组

章方辉

沈黎荣

潘时晖

吴志华

张浇娇

陈永菊

王  平

梧田中心学校、育英国际实验学校、瓯海中学、六十一中学、南白象中心学校、职专白象校区、职专金盾校区、北外附校

第二组

林成益

陈汉初

苏  锋

林秀实

吴雯霞

陈巍巍

董爱敏

瞿溪中心学校、三溪中学、职专瞿溪校区、娄桥中心学校、瓯海艺术学校、利宝特殊学校、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

第三组

童丽敏

林端强

夏若火

徐凯孟

刘胜曼

林权林

陈  晓

新桥中心学校、潘桥中心学校、瓯海区外国语学校、瓯海一幼、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

第四组

林友谊

姜桂迈

谢建成

邹  毅

黄国良

王建静

张其波

茶山中心学校、仙岩中心学校、三垟中心学校、丽岙中心学校、瓯海一高、啸秋中学

第五组

吴宏晔

麻良忠

陈建新

叶小慧

郑锡仁

吴海华

林和忠

付学献

景山中心学校、职专集团本部、瓯海二高

泽雅中心学校、郭溪中心学校

说明:具体检查时间安排由各组与学校衔接后确定。

附件2

自查和检查情况记录表

学校



自查

中心校检查

教育局检查

主要做法及成效




存在问题




主要建议









检查人员:

 

日期:          

 

附件3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课程名称

开设年级

1-6年级

课时合计

7-9年级

课时合计

九年

总课时

国家规定

总课时比例

品德

1-9

430

200

630

7%-9%

语文

1-9

1540

510

2050

20%-22%

数学

1-9

840

450

1290

13%-15%

外语

3-9

350

410

760

6%-8%

体育与健康

1-9

700

310

1010

10%-11%

艺术

1-9

830

210

1040

9%-11%

科学

3-9

350

480

830

7%-9%

历史与社会

7-9


310

310

3%-4%

综合实践活动

3-9

980

620

1600

16%-20%

地方课程

与校本课程

1-9

 

 

 

年级

周课时

基础性课程平均周课时

拓展性课程平均周课时

学年教学周数

学年

总课时

26

22-23

3-4

35

约910

26

22-23

3-4

35

约910

30

25-26

4-5

35

约1050

30

25-26

4-5

35

约1050

30

25-26

4-5

35

约1050

30

25-26

4-5

35

约1050

34

27-28

6-7

35

约1190

34

27-28

6-7

35

约1190

34

27-28

6-7

33

约1120











 

附件4

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指标

达成度及权重

得分

(1.0)

II

(0.8)

III (0.6)

IV (0.4)

自评

考评

1

学校校长每学年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

6

 

 

 

 

 

 

2

学校将减负工作列入教师考核内容,并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6

 

 

 

 

 

 

3

学校对教科书、作业本的选用情况,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等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社会、家长公布。

6

 

 

 

 

 

 

4

学校制定作业量控制办法。

6

 

 

 

 

 

 

5

学校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建立家校联动平台,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

5

 

 

 

 

 

 

6

学校公示减负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被举报问题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举报单位(人)做出书面答复,对需整改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8

 

 

 

 

 

 

7

学校开齐开足课程,无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等现象。

10

 

 

 

 

 

 

8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教师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10

 

 

 

 

 

 

9

加强对学生用书的严格管理,学校和教师无组织学生订购学习辅导材料或习题集等。

5

 

 

 

 

 

 

10

学校无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无擅自提前复习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无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无将校舍场地提供给他人办班、家教。教师不参与补课带生。

8

 

 

 

 

 

 

11

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未举行一次考试,初中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无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现象发生。

5

 

 

 

 

 

 

12

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学校无组织集体早自修和通校学生晚自修活动,住校生每天晚自修不超2课时。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

 

 

 

 

 

 

13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无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类编班现象。

5

 

 

 

 

 

 

14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无跨学区组织招生现象。

5

 

 

 

 

 

 

15

学校采取多元评价方法对教师、学生进行科学的评价。

5

 

 

 

 

 

 

 

附件5

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是否按照中央要求,在所有地区起始年级实现全覆盖使用。义务教育小学科学一年级教材是否按教学用书要求在所有学校都开设课程。小学书法作业必修课程,是否都已开课。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教材选用工作是否符合《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是否在开课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4.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学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7.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8.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4.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6.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7.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8.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