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综合政务 > 计划总结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89/2015-02828
  • 文件编号:浙瓯开发〔2015〕4号
  • 主题分类:计划总结
  • 发布单位:瓯海经开区
  • 成文日期:2015-01-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的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27 09:59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经开区

  为切实加强居住出租房安全, 根据 《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温瓯消安委办 〔2014〕10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即日起至2015年 1月31日,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回头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级组织、街道负责、部门共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排查整改和执法整治,及时消除隐患,提升出租房安全条件。

  (一)总体目标

  1.对 “ 三合一”、“ 多合一” 现象实行“零容忍”,整治率100%。 
       2.对电线严重私拉乱接、未安装空气开关等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改率100%。

  3.对10人(5个房间)以上的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改抽查率20%,合格率100%。

  4.居住出租房年内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二)总体目标
    1.2014 年 12 月31日前,10 人以上(含) 居住出租房完成消防安全整治任务 。

  2.2015 年 1 月 31 日前,10 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完成消防安全整治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居住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大宣传行动。结合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开展以电气线路、电器安全、 生活燃气、应急逃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出租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的 “防、救、逃” 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组织10人以上的群租房房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观看出租房安全宣传片、宣讲出租房安全及管理要求等。通过网格干部、站所协管员的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确保出租房安全宣传到户、到人。

  (二)开展居住房屋出租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严格落实《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3〕13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居住出租房整治 “八查” 标准,对居住出租房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将排查出来的隐患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平台,并及时抄告。一是对 “ 三合一 ” 坚决“ 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抄告,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对系统中已整改的 “三合一” 也要进行复查,防止反弹;二是开展10 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安全 “回头看”。根据市消安委的要求,对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必须严格按照《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十项要求》进行逐家核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

  (三)开展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极容易造成群伤亡,因此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有效整改消除。一是对 “三合一” 坚决彻底整治。对排查中发现出租房存有居住与生产、储存 “合一” 的,要立即将情况抄告给房东进行整改;对没能及时整改的,由开发区中网格或分管领导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关停取缔措施。二是对10人以上群租房攻坚整治。对租住人员10人以上的群租房存在电线私拉乱接、未装空气开关,隔断不阻燃、居厨合一,逃生通道不符要求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强化刚性执法,整改率要达到100%。三是对居住出租房用电安全隐患全面整改。要确保所有出租房的电源接入端都安装过载(短路)空气开关,对租住20人以上的群租房,每个小户房间都应当安装空气开关。对存有电线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 等不安全电器以及电动车充电等用电安全隐患的,要全面进行整改,整改率要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安全重于泰山。年关将近,时不我待。我区出租房量大面广,安全形势严峻。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分管领导、中小网格干部和站所协管员的职责,迅速组织开展本辖区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保障,刚性执法。出租房隐患整改需要有电工等专业人员劳动。在坚持“谁受益、谁负责” 的原则下,利用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发放的一批空气开关(小型断路器)对部分出租房电源输入端短路保护器的整改。要严格执法,处理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拘留一批违法人员,关停一批违法单位,倒逼居住出租房房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未达到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十项要求而擅自出租的,一律予以查封、不得出租;居住出租房存在违法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木楼梯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查封,不得出租;居住出租房房东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行为过激的,一律予以拘留;居住出租房存在生产经营合用现象,未采取物理分隔等防火措施的,一律予以关停。

  (三)加快进度、合力攻坚。每周五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 工作进度表实施汇总、进行通报,并针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联合多个部门力量进行整治。

  (四)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有效遏制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高发、多发的重要举措。要对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实行抽查检查,并将结果和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励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干部要严格落实倒查和责任追究。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