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5/2018-14769
  • 文件编号:温土资瓯征告[2018]036号
  • 主题分类:土地征收预公告
  • 发布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2018-06-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娄桥街道上汇村 瓯海区铁路站前保障性安居工程(B-27地块)(低效用地)征地告知书(温土资瓯征告[2018]036号)

发布日期:2018-06-21 10:51 访问次数: 来源:区国土资源分局

征地告知书

温土资瓯征告[2018]036号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汇村及相关权利人:

因瓯海区铁路站前保障性安居工程(B-27地块)(低效用地)建设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地拟用于瓯海区铁路站前保障性安居工程(B-27地块)(低效用地), 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2、征地位置:本次征地位于 娄桥街道上汇村(附征地红线图);

3、征地规模:本次征地面积约1.7820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

4、补偿标准: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以及《关于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办〔2014〕111号)规定执行;

5、安置途径: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以及《关于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办〔2014〕111号)规定,本次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采用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返回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等安置方式;

6、其他事项:/。

二、本次征地,委托温州市瓯越土地勘测有限公司单位进行勘测定界,涉及调查土地权属和青苗、附着物状况,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三、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冻结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承包权调整和流转、户口迁入等事项。

五、本征地告知书送达集体经济组织后,由送达人员会同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

娄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 6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铁路站前保障性安居工程(B-27地块)(低效用地)征地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