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试点’推进月”活动的通知》(温瓯安委〔2018〕3号)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聚焦改革发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立足我区教育实际,集中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素养,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扎实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
三、活动内容
各校要以防侵害案件、食品卫生、防灾减灾、防溺水、传染病防控、交通、消防和防雷抗汛等安全防护教育为重点内容,根据学生(幼儿)年龄特点和学校安全工作阶段性(季节性)要求,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 组织一次教职员工岗位安全职责培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各校要对学校安全管理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实验员、卫生保健人员和食堂、宿管、保安(门卫)、水电工等从业人员举行岗位安全职责培训,使广大教职员工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具体操作要求,履行好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工作水平,构建安全工作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2. 上一堂防溺水预警教育课。各校要清醒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早谋划、提早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六不一会”教育。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为载体,着力落实家长的监护职责,加强与家长(监护人)的沟通联系,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通等多种渠道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子女的防溺安全教育和监护。各校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安全主题班会、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多种形式(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相关内容可登录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查看下载),对中小学生、幼儿上一堂以防溺水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预警教育课,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
3. 举办一期食品及卫生安全宣传专栏。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瓯海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类中小学校要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充分利用校园文化长廊、板报、墙报、讲座、校园刊物、校园广播等各种载体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每月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和创建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开辟1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专用橱窗,至2019年,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
4. 组织一次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规定,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校要针对本地区潜在的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防台风、防火灾、防踩踏、防地震、防地质灾害等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要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事后有评估、有总结,通过演练活动使师生熟悉各类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切实提高学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应急演练要做到不漏一校,人人参与。演练结束后,各校要将演练情况上传至学校安全教育平台(https://wenzhou.xueanquan.com)。
5. 开展一次幼儿“安全在我心”主题绘画比赛暨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各幼儿园参赛作品由所在中心学校评选后,于6月27日(星期三)前择优上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直属幼儿园直接上报。各中心学校原则上上报6幅参赛作品,规模较大的中心学校可适当增加;直属幼儿园推荐3副参赛作品。具体事项见附件2。
6. 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平安·印象”主题作文大赛暨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各中小学参赛作品由所在中心学校评选后,于6月27日(星期三)前择优上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各中心学校原则上上报参赛作品6篇,规模较大的中心学校可适当增加;各直属学校推荐3篇参赛作品。具体事项见附件3。
四、活动要求
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校要将本次活动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区教育局将对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平安校园”复查验审和安全与综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后,以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为单位填写《2018年瓯海区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反馈表 》(见附件 1),并提供相关活动照片及文字说明,于6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附件:
1. 瓯海区学校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反馈表
2. 瓯海区幼儿“安全在我心”绘画比赛方案
3. 瓯海区中小学生“平安·印象”作文大赛方案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学校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反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报送信息 条 制作宣教产品 部(张)
开设专版专栏 期 发放宣传资料 份
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 张贴宣传画 张
设置各类展板、标语等 块 报送安全文化作品 部
开展警示教育 场 受教育 人次
举办培训讲座 场 举办竞赛 场
举办展览 场 举办文艺演出 场
培训职工 人 举办演讲比赛 场
开展应急演练 场 参与演练 人次
组织安全检查 次,共有 人次参加检查,检查学校 家,发现隐患 个,整改隐患 个。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篇,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条。
注:此表(附相关照片及文字说明)以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为单位,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邮箱地址:1569769357@qq.com。
附件2
瓯海区“安全在我心”幼儿绘画比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区在园幼儿。
二、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应为近期完成的原创作品,可以围绕安全乘坐电梯、防范溺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汛抗台、科学避震等主题进行创作。
1. 参赛作品须按4开铅画纸制作;
2. 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赛作品种类自定,可选用蜡笔画、彩色铅笔画或水彩画等形式;
3. 不接受发表过或在其它比赛中获奖的作品;
4. 作品中不能有任何有关参赛者资料的文字。请将参赛者单位、班级、姓名、指导老师、联系方式等留在作品背面,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三、投稿方式
各幼儿园参赛作品由所在中心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直属幼儿园直接上报。各中心学校原则上上报9幅参赛作品,规模较大的中心学校可适当增加;直属幼儿园推荐3幅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时间:6月27日(星期三)。
四、工作要求
本次幼儿绘画比赛作为全区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之一,将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出优秀作品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本次比赛活动的发动和参与工作,确保“安全在我心”幼儿绘画比赛活动顺利进行。
瓯海区“安全在我心”绘画比赛参赛作品清单
学生姓名 | 所在幼儿园 | 班级 | 作品主题 | 指导老师 |
注:各幼儿园填好参赛作品清单后,由所在中心学校汇总统一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直属幼儿园直接上报。
附件3
瓯海区中小学生“平安·印象”作文大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分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别)。
二、参赛作品要求
作者本人对社会平安的见闻、感受或参与平安建设的经历、体会,或观看抗震救灾有关新闻报道的感想等。作文写人、叙事、言物、议论均可,内容必须健康向上。
1. 参赛作文要求纯文本格式,以Word文档报送;
2.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真实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凡已在网站、报刊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
3. 请注明单位、班级、姓名、指导老师、联系方式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三、投稿方式
各中小学参赛作文由所在中心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各中心学校原则上上报9篇参赛作文,规模较大的中心学校可适当增加;各直属学校推荐3篇参赛作文。
投稿截止时间:6月27日(星期三)。
四、工作要求
本次作文大赛作为全区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之一,将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出优秀作品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次比赛活动的发动和参与工作,确保“平安·印象”作文大赛活动顺利进行。
瓯海区“平安·印象”作文大赛参赛作品清单
组别 | 学生 姓名 | 所在学校 | 班级 | 文章标题 | 指导老师 |
注:各中小学填好参赛作品清单后,由所在中心学校汇总统一报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