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乐清市、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市水业协会,各供水企业:
为推进我市供水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以评促优、以点带面,切实提升我市供水行业总体管理水平,促进更多的供水企业达到现代化水厂的标准,根据《温州市优秀供水企业(水厂)评定办法》(温综法发〔2017〕122 号)文件,我局联合市水业协会对申报的10家水厂进行综合评定,其中6家供水企业达到优秀水厂评定要求。名单如下:
温州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分公司状元水厂;
温州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分公司西向水厂;
瑞安公用集团江北水厂;
瑞安公用集团凤山水厂;
乐清供水集团乐楠水厂;
永嘉瓯北自来水有限公司黄田水厂。
望通过评选的水厂及时总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既有成绩,做好复评工作。全市各供水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优秀水厂的成功经验,规范内部管理,推进整改提升,争创优秀水厂。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