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18-10669
  • 文件编号:温综法发〔2018〕63号
  • 主题分类:供水管理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18-06-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第一批优秀水厂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01 16:54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县(市、区、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乐清市、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市水业协会,各供水企业:

为推进我市供水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以评促优、以点带面,切实提升我市供水行业总体管理水平,促进更多的供水企业达到现代化水厂的标准,根据《温州市优秀供水企业(水厂)评定办法》(温综法发〔2017〕122 号)文件,我局联合市水业协会对申报的10家水厂进行综合评定,其中6家供水企业达到优秀水厂评定要求。名单如下:

温州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分公司状元水厂;

温州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分公司西向水厂;

瑞安公用集团江北水厂;

瑞安公用集团凤山水厂;

乐清供水集团乐楠水厂;  

永嘉瓯北自来水有限公司黄田水厂。

望通过评选的水厂及时总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既有成绩,做好复评工作。全市各供水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优秀水厂的成功经验,规范内部管理,推进整改提升,争创优秀水厂。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9日